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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CXFXH 001-2023《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操作規(guī)程》全文 四川團體標準

2023-06-26四川省消防協會當寧消防網

四川省消防協會關于發(fā)布團體標準《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規(guī)程》的公告

T/SCXFXH 001-2023《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操作規(guī)程》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guī)則》的規(guī)定起草。

  請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內容可能涉及專利。本文件的發(fā)布機構不承擔識別專利的責任。

  本文件由四川省消防協會提出。

  本文件由四川省消防協會標準化工作專業(yè)委員會歸口。

  本文件起草單位:四川武盾實業(yè)總公司、四川梵賽思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偉業(yè)宏圖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法斯特消防安全性能評估有限公司、西南交通大學、四川威特龍消防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四川華勝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四川迪威消防設備制造有限公司、四川道和遠大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四川省正昌工程技術有限公司、炳森宏業(yè)集團有限公司、四川川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國錦城消防設備檢測有限公司、四川可安安全技術有限公司、四川現代消防工程維修有限責任公司、四川成龍建筑安裝有限公司、四川為民安防集團有限公司、川消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國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新科消防安全檢測有限公司、四川科華電氣消防安全檢測有限責任公司、四川省禾力建設工程檢測鑒定咨詢有限公司、四川省林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付氏鑫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崢上智慧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彭林、楊慶、李杰、郝進、王濤、李果、陳俊敏、李成軍、李飛、謝章偉、毛德勇、樊永、丁銳、陳洪、郭吉兵、王經偉、唐二明、鄒恒笠、唐軍節(jié)、李剛、堯熠、胡少云、鄧勇、謝小林、李幣鳳、付秀強、付輝、張亞虎

引言

  為引導和規(guī)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及相關單位對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活動,提升消防技術服務質量,確保建筑消防設施正常運行,依據國家現行法律法規(guī)和消防技術標準,制定本文件。

  本文件是在調查研究、總結實踐經驗,參考和吸收國內有關資料,并廣泛征求多方意見的基礎上制定的。

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操作規(guī)程

1 范圍

  本文件提出了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的流程、周期、內容、要求和方法。

  本文件適用于四川省內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及相關單位對建筑消防設施進行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guī)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25201 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GB55036 消防設施通用規(guī)范

  GB29837 火災探測報警產品的維修保養(yǎng)與報廢

  GB/T5907 (所有部分)消防詞匯

  XF95 滅火器維修

  TSG21 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

  TSG23 氣瓶安全技術規(guī)程

3 術語和定義

  GB25201、GB55036、GB29837、GB/T5907、XF95、TSG21、TSG23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建筑消防設施 fire equipment in building

  建筑物、構筑物中設置的用于火災報警、滅火救援、人員疏散、防火分隔等設施的總稱,包括在建筑物、構筑物中配置的消防供配電設施、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滅火系統(裝置)、防煙排煙系統、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防火分隔設施、滅火器等。

3.2 維護保養(yǎng) maintenance

  依據消防法規(guī)和消防技術標準,運用專業(yè)知識、技能和設備,對建筑消防設施進行外觀檢查、功能測試、維修、保養(yǎng)、檔案管理等工作,保障消防設施正常運行。包括定期維護保養(yǎng)和專項維護保養(yǎng)。

3.3 外觀檢查 visual inspection

  對建筑消防設施的直觀屬性進行檢查的活動。

3.4 功能測試 function testing

  對建筑消防設施的性能和系統功能進行測試,檢查其是否達到設計要求,并對其工作狀態(tài)進行確認的活動。

3.5 維修 repair

  對建筑消防設施存在的故障進行排除的活動。

3.6 保養(yǎng) upkeep

  對建筑消防設施在規(guī)定的時間間隔內采取清潔、清洗、除銹、刷漆、潤滑、緊固、標定、標識、調試、易損件更換等技術保護及管理措施的活動。

4 總則

4.1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具備從業(yè)條件,執(zhí)業(yè)人員應具有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或消防設施操作員相應等級和職業(yè)方向的資格證書。

4.2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與委托單位在簽訂的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合同中明確消防安全責任,除合同中注明由委托單位另行委托進行專項維護保養(yǎng)的消防設施或委托單位自行維護管理的內容外,宜對委托單位建筑內的全部建筑消防設施進行定期維護保養(yǎng)服務。在重要節(jié)假日、重大活動等時間節(jié)點,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根據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對建筑消防設施進行專項維護保養(yǎng)服務。

4.3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建立質量管理保證體系,明確各類人員工作職責,制定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作業(yè)指導書、維護保養(yǎng)工作制度和質量管理制度,并對執(zhí)業(yè)人員進行相關培訓。

4.4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按照建設工程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時施行的消防技術標準、消防設計文件和本文件規(guī)定的工藝、流程開展維護保養(yǎng),保證經維護保養(yǎng)的建筑消防設施符合該消防技術標準和設計要求的性能及功能。發(fā)現涉及系統或設計、施工、產品質量缺陷的問題,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書面向委托單位提出整改建議。

4.5 對維護保養(yǎng)中發(fā)現的問題和故障,具備當場處置條件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立即處置;不具備當場處置條件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及時提出解決方案,書面告知委托單位,按照合同約定對消防設施進行維修、更換、更新,下次維護保養(yǎng)時應再次進行檢查。因故未能及時修復的,應說明理由并由委托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

4.6 因維修、更換、更新等原因需要暫時停用消防設施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書面報經委托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批準并采取有效的消防安全措施;對停用系統超過24小時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提請委托單位報告所在地的消防救援機構。

4.7 建筑消防設施的維修、更換、更新等不得降低原有建筑消防設施的設計參數,設施或主要組件進行維修、更換、更新后應重新對建筑消防設施的性能和系統功能進行測試。

4.8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不得擅自覆蓋、刪除消防控制室消防設備的監(jiān)控信息、故障信息和運行狀態(tài)信息;存儲信息超過設備設計容量時,記錄備份后方可被覆蓋。

4.9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對建筑消防設施進行維護保養(yǎng)后,應將建筑消防設施恢復到正常工作狀態(tài)并書面告知委托單位,同時應制作包含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名稱、項目負責人、操作人員、維護保養(yǎng)日期、維護保養(yǎng)結論、聯系方式等信息的標識(見附錄B),在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或建筑的主要出入口等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4.10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加強應急處置隊伍和搶修裝備建設,建立故障報告受理制度和應急響應機制。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在接到委托單位有關消防設施出現故障的通知后,一般應于24小時內到達現場開展消防設施維修工作,維修工作一般應在48小時內完成,需要由供應商或生產企業(yè)提供零配件時,一般應在到貨后48小時內完成。

4.11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根據與委托單位簽訂的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合同確定的建筑面積和建筑消防設施類型安排到現場的維護保養(yǎng)人員不應少于2人,且月工作量應按照以下要求確定:

  a)建筑面積在10000m²以下(含)的建筑,石油天然氣增壓站、平臺井站、城鎮(zhèn)燃氣儲配站、調壓站,壓縮天然氣供應站、液化石油氣供應站,汽車加油加氣加氫站,月工作量不應少于1人·日。

  b)建筑面積10000m²以上30000m²以下(含)的建筑,小型石油化工企業(yè),三級、四級、五級石油庫,月工作量不應少于2人·日。

  c)建筑面積在30000m²以上100000m2以下(含)的建筑,大中型石油化工企業(yè),特級、一級、二級石油庫,月工作量不應少于4人·日。

  d)建筑面積在100000m²以上300000m²以下(含)的建筑,月工作量不少于6人·日。

  e)建筑面積在300000m²以上500000m²以下(含)的建筑,月工作量不少于8人·日。

  f)建筑面積在500000m²以上1000000m²以下(含)的建筑,月工作量不少于10人·日。

  g)建筑面積在1000000m²以上(含)的建筑,月工作量不少于12人·日。

  h)住宅建筑,丁戊類廠房、倉庫、罐區(qū),月工作量可參照前款建筑面積建筑折半計算確定,且月工作量不應少于1人·日。

  i)承接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的設施類型不超過2項的,月工作量可參照前款建筑面積建筑折半計算確定,且月工作量不應少于1人·日。

  j)未列舉場所,月工作量可采用類比的方式確定。

4.12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參與委托單位消防控制室值班、建筑消防設施巡查等日常管理活動,應符合GB25201有關規(guī)定。

4.13 有條件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宜采用現代信息技術建立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服務平臺,并為統一的管理平臺預留接口;服務平臺宜對執(zhí)業(yè)人員的執(zhí)業(yè)活動進行全過程管理和質量進度控制,實時上傳和更新數據,定期對其工作業(yè)績及工作質量進行考評。

5 維護保養(yǎng)流程

5.1 簽訂維護保養(yǎng)合同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承接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項目,應與委托單位簽訂《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合同》(合同式樣可參考附錄C),明確項目負責人,確定維護保養(yǎng)范圍及內容。

5.2 成立維護保養(yǎng)項目組

5.2.1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根據項目需要成立由以下人員組成的維護保養(yǎng)項目組,并按照規(guī)定在《四川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管理平臺》創(chuàng)建項目:

  a)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技術負責人1名,應為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負責技術審校把關。

  b)項目負責人1名,應為注冊消防工程師,負責項目組織實施和技術把關。

  c)操作人員不應少于1人且應符合本文件4.11的規(guī)定,應為注冊消防工程師或者具備消防設施操作員相應等級的職業(yè)資格,負責具體實施維護保養(yǎng)。對消防供配電設施進行維修的操作人員應具備電工職業(yè)資格。

5.2.2 項目組人員調整、臨時更換應與委托單位簽訂補充協議或書面函告委托單位確認并說明原因,同時應在《四川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管理平臺》變更。

5.3 維護保養(yǎng)準備

5.3.1 項目組根據合同和項目性質準備維護保養(yǎng)所需的法律法規(guī)、技術標準以及其他資料,列出需要委托單位提供的資料清單,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維護保養(yǎng)所需要的儀器設備進行檢定和校準。

5.3.2 需要委托單位提供的資料清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a)經過審核(查)同意或備案抽查合格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文件、竣工驗收圖紙、消防驗收時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出具的意見或報告、隱蔽資料以及相關資料。

  b)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查)文書或備案憑證、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文書或備案抽查文書、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yè)消防安全檢查法律文書和消防監(jiān)督檢查等其他法律文書。

  c)建筑消防設施前期檢測報告、維護保養(yǎng)報告、維修改造的各項記錄。

  d)建筑消防設施控制邏輯關系說明(表)、接線端子圖、火災報警地址編碼表、平面地址編碼圖、設備使用說明書等。

  e)各消防設施的組件和設備符合設計選型的出廠產品合格證,消防產品符合法定市場準入規(guī)則的證明文件,滅火劑在有效期內的證明文件,消防電梯的檢測合格證。

  f)建筑消防設施統計表,包括消防設施的類型、規(guī)格型號、生產廠家、數量、狀態(tài)等內容。

  g)依法需要計量檢定的建筑消防設施所用稱重、測壓、測流量等計量儀器儀表以及泄壓閥、安全閥等的定期校驗有效證明文件(含火災探測器、可燃氣體探測器的標定記錄,儲存滅火劑和驅動氣體的壓力容器定期檢驗報告等)。

  h)單位儲備的建筑消防設施易損件清單或與有關產品廠家、供應商簽訂的相關合同。

  i)所有資料電子備份文件。

  j)根據項目實際情況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資料。

5.3.3 項目負責人應根據項目建筑消防設施的類別、設置情況、安裝場所環(huán)境、產品說明書等因素,結合附錄A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維護保養(yǎng)周期的不同工作內容,制定《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工作計劃》,經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技術負責人和委托單位審核同意或提交維護保養(yǎng)交底協調會確認通過后由項目負責人和操作人員具體實施。

5.3.4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清點委托單位留存的消防設施備用品。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備用灑水噴頭不少于總數的1%,且每種型號不少于10只;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模塊等備用品不少于總數的1%;其他消防設施應有適當數量的備用品備件。對不滿足規(guī)范備用品數量的設備清單由委托單位采購或委托技術服務機構采購。

5.4 維護保養(yǎng)實施

5.4.1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會同委托單位召開維護保養(yǎng)交底協調會議,就項目消防設施的設置、完好有效情況和維護保養(yǎng)工作的開展進行充分的溝通交流,明確維護保養(yǎng)范圍、內容、工作標準、相互配合的要求,特殊情況的處理和任務分工等內容,并審定簽署《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工作計劃》。

5.4.2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按照合同約定、交底協調會明確的內容、本文件和產品說明書的規(guī)定實施項目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并及時填寫相關記錄和召開反饋會議,報告維護保養(yǎng)工作情況。

5.4.3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對建筑消防設施進行現場檢查、測試時,應詳細記錄現場檢查、測試消防設施的具體位置、名稱、編號、型號、數量等,及時、客觀、真實、完整地填寫《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原始記錄表》(見附錄D)。檢查、測試相關記錄應與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記錄信息相印證。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對建筑消防設施進行定期保養(yǎng)時,應在《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原始記錄表》中記錄消防設施名稱、保養(yǎng)內容、部位、保養(yǎng)結果。

5.4.4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對維護保養(yǎng)中發(fā)現的問題和故障及處理情況,應填寫《建筑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見附錄E)。

5.4.5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及其執(zhí)業(yè)人員應按照規(guī)定在《四川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管理平臺》進行工單派發(fā)、工單執(zhí)行、工單簽批?!端拇ㄏ兰夹g服務機構管理平臺》內指派的人員時間、地點等應與項目信息相吻合,刷臉人員應與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分配的執(zhí)業(yè)人員一致,現場檢查照片內容應與信息登記的檢查項目一致。

5.5 出具維護保養(yǎng)記錄表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根據每個維護保養(yǎng)區(qū)間工作情況,出具《四川省消防系統維護保養(yǎng)記錄表》(見附錄F),通過《四川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管理平臺》生成,按規(guī)定簽名和加蓋公章后,上傳《社會消防技術服務信息系統》。

5.6 建立維護保養(yǎng)檔案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及時整理項目維護保養(yǎng)資料,建立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檔案,留存?zhèn)洳椤?/p>

6 維護保養(yǎng)周期

6.1 一般規(guī)定

6.1.1 定期維護保養(yǎng)區(qū)間以合同約定的開始時間為首月,包括年度維護保養(yǎng)、半年度維護保養(yǎng)、季度維護保養(yǎng)和月度維護保養(yǎng)。

6.1.2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在維護保養(yǎng)區(qū)間的首月開展年度維護保養(yǎng),年度維護保養(yǎng)包含半年度、季度、月度維護保養(yǎng)的全部內容。

6.1.3 半年度維護保養(yǎng)包含季度、月度維護保養(yǎng)的全部內容;季度維護保養(yǎng)包含月度維護保養(yǎng)的全部內容。

6.1.4 定期維護保養(yǎng)應根據建筑消防設施的設置情況分區(qū)、分項、分批有序進行,一年內檢查、測試項目應涵蓋所有系統組件。

6.1.5 專項維護保養(yǎng)宜按照一定的比例對建筑消防設施外觀及工作狀態(tài)進行抽查,對系統聯動功能進行測試。

6.2 維護保養(yǎng)頻次、數量

  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的頻次、數量應按照附錄A的規(guī)定執(zhí)行。

7 維護保養(yǎng)內容、方法、要求

7.1 一般規(guī)定

7.1.1 對建筑消防設施組件的外觀和工作狀態(tài)進行檢查,存在破損、變形、銹蝕、滲漏等情況的,應及時采取修復、除銹、更換等措施恢復正常工況。

7.1.2 對建筑消防設施線路、管道、閥門及控制閥門的鉛封、鎖鏈等進行檢查,存在破損、松動、銹蝕、滲漏等情況的,應及時采取補漏、緊固、除銹、刷漆、潤滑、更換等措施恢復正常工況。

7.1.3 對建筑消防設施各類標識進行檢查,存在破損、不齊全、不規(guī)范等情況的,應及時進行更換和補齊。

7.1.4 對建筑消防設施的性能和系統功能進行測試,達不到設計和消防技術標準要求的,應及時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予以處理。

7.1.5 建筑消防設施組件需移動到安裝使用地點以外的場所進行維護保養(yǎng)的,拆除組件時應按相關規(guī)定更換合格的備用品;沒有備用品時,應報經委托單位對相應部位或區(qū)域采取有效的消防安全措施。

7.1.6 火災探測報警產品的維修保養(yǎng)與報廢的具體要求應按照GB29837的規(guī)定執(zhí)行,滅火器的維修、報廢與回收處置的具體要求應按照GB55036、XF95的規(guī)定執(zhí)行,滅火劑及驅動氣體氣瓶的定期檢驗周期與報廢的具體要求應按照TSG21、TSG23的規(guī)定執(zhí)行。

7.1.7 委托單位應按照國家的相關規(guī)定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對變壓器、高壓柜、低壓柜、發(fā)電機組、消防電梯等特殊專業(yè)設備進行維護保養(yǎng)。對高低壓配電柜、柴油發(fā)電機組、消防電梯等特殊專業(yè)設備進行測試前,委托單位應協調相應執(zhí)業(yè)資格人員或供應商、生產企業(yè)人員配合。

7.1.8 維護保養(yǎng)過程中需要設備斷電影響建筑內單位正常工作的,或需要進入高壓變電所、手術室、金庫等特殊場所進行作業(yè)的,應經委托單位批準。

7.1.9 對火災聲光警報器、消防應急廣播、切斷非消防電源等容易引起人員恐慌的設備功能測試前,應由委托單位發(fā)出預告;對氣體滅火系統、干粉滅火系統、泡沫滅火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水噴霧滅火系統、細水霧滅火系統、自動跟蹤定位射流滅火系統、固定消防炮滅火系統等系統進行測試時,需采取防止誤動作的可靠措施;對水滅火系統進行測試時,需啟動排水設施或采取其他防止水淹、水漬損失的措施;對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等設備的報警功能測試時,需確認火災報警控制器置于手動狀態(tài),防止觸發(fā)其他設備的聯動功能。

7.1.10 進行帶電作業(yè)、高處作業(yè)、水域作業(yè)、受限空間作業(yè)等特殊作業(yè)時,應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確保安全作業(yè)。需要進入具有火災和爆炸等危險區(qū)域的,應設置警戒圍擋、警示標志,采取專人值守等警戒措施,相關作業(yè)人員應經專業(yè)安全培訓合格,其個人防護裝備、使用的儀器設備、操作程序等應符合相關規(guī)定。

7.2 消防供配電設施

7.2.1 消防配電柜(箱)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

  b)消防主電源、備用電源工作狀態(tài)

  c)消防設備末端配電切換裝置工作狀態(tài)

  d)消防主電源、備用電源切換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消防設備配電柜(箱),消防設備配電柜(箱)應有區(qū)別于其它配電箱的明顯標志,不同消防設備配電柜(箱)應有明顯區(qū)分標識,配電柜(箱)上的儀表、指示燈的顯示應正常,開關及控制按鈕靈活可靠,功能標注清晰,配電柜(箱)內電氣線路應按標準敷設,無漏電和外絕緣皮破損現象。

  b)查看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煙和排煙機房、消防電梯機房的消防設備最末一級配電柜(箱)和防火分區(qū)內其他消防設備的末端配電柜(箱)電源自動切換裝置設置情況,控制開關應處于自動位置。自動控制方式下,手動切斷消防主電源,查看備用電源的投入及指示燈顯示;恢復主電,查看自投自復式裝置的備電應斷開正常,對自投非自復式裝置,切斷備電,應恢復主電正常工作。人為控制方式下,在低壓配電室先切斷消防主電源,后閉合備用電源,觀察備用電源的投入及指示燈顯示。

  定期保養(yǎng)方法:

  a)采用專用清潔工具清潔消防配電柜(箱)表面灰塵、污漬,采用吹塵器或刷子清除柜(箱)內灰塵雜物。

  b)緊固各電器接觸線頭和接線端子的接線螺絲,緊固柜內斷路器、接觸器、繼電器等電器設備,對線標進行整理,使其保持清晰。

  c)檢查控制柜內部各電器觸點,如有燒損,應修復或更換,要求觸點完好、無松動。

7.2.2 自備發(fā)電機組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及工作狀態(tài)

  b)儲油設施儲油量

  c)發(fā)電機自動、手動啟動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發(fā)電機儀表、指示燈及開關按鈕等應完好,顯示正常,控制器選擇開關應處于自動位置,電池電壓應在正常范圍內。

  b)查看油位計及油位,油位顯示正常,燃油標號應正確,儲油箱內的油量應滿足發(fā)電機運行的用量且不大于1m3。

  c)自動或手動啟動發(fā)電機,用秒表計時,自動啟動30秒后讀取儀表數據并觀察發(fā)動機的運行狀態(tài),試驗時間不應超過10min;發(fā)電機輸出功率、電壓、頻率、相位顯示正常。手動啟動機房通風設施,運行應正常。

7.2.3 消防設備應急電源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及工作狀態(tài)

  b)供電功能

  c)應急轉換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輸入電壓、輸出電壓、輸出電流、主電工作狀態(tài)、應急工作狀態(tài)、充電狀態(tài)、電池組電壓的顯示應正常,開關及控制按鈕靈活可靠,功能標注清晰。

  b)使消防設備主電源處于故障狀態(tài),消防設備應急電源應能按標稱的輸出特性(交流輸出、直流輸出)為消防設備供電。能接收聯動信號的消防設備應急電源,應能在接收到聯動信號后按預先設定的聯動功能供電。

  c)確認消防設備應急電源處于正常監(jiān)視狀態(tài),切斷主電源,用秒表計時,查看5s內是否自動轉換到電池組供電;恢復主電源,查看消防設備應急電源是否自動轉換到主電源供電。

  定期保養(yǎng)方法:

  a)對應急電源裝置進行充放電保養(yǎng)。

  b)采用吹塵器、刷子等清潔電池組和電池柜。

  c)按照產品說明書對電池進行保養(yǎng)。清除電池極柱周圍黃白色糊狀物,更換電量狀態(tài)不正常的備用蓄電池,在電池接線柱上涂抹凡士林等保護劑防止氧化。

7.3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7.3.1 火災探測器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及工作狀態(tài)

  b)火災報警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外觀無腐蝕、涂覆層脫落和起泡現象,無明顯劃傷、裂痕、毛刺等機械損傷,無防塵罩、周圍無遮擋物或干擾源;探測器安裝應牢固無明顯松動,通過管路采樣的吸氣式感煙火災探測器吸氣管路無斷裂等破損,采樣孔應暢通無堵塞;巡檢指示燈應正常閃亮。

  b)點型感煙、感溫、一氧化碳火災探測器測試:采用專用的檢測儀器或模擬火災(報警)的方法,測試探測器的火災報警功能,探測器應能輸出火災報警信號,探測器的報警確認燈應點亮并保持至復位;斷開線路或摘除探測器,探測器應能輸出故障信號。

  c)線型光束感煙火災探測器測試:采用減光率為0.9dB的減光片或等效設備遮擋光路,探測器不應輸出火災報警信號;采用減光率為1.0dB~10.0dB的減光片或等效設備遮擋光路,探測器應能輸出火災報警信號,探測器的火災報警確認燈應點亮并保持至復位;采用減光率為11.5dB的減光片或等效設備遮擋光路,探測器應能輸出火災報警或故障信號,探測器的火災報警或故障確認燈應點亮。設備為反射式探測器時,應在探測器正前方0.5m處對探測器的火災報警功能進行測試。

  d)線型感溫火災探測器測試:采用專用的檢測儀器或模擬火災(報警)的方法,測試任一段長度為標準報警長度的敏感部件火災報警功能,探測器應能輸出火災報警信號,火災報警指示燈應點亮并保持至復位;對標準報警長度小于1m的線型感溫火災探測器的小尺寸高溫報警響應功能進行測試,應在探測器末端任一段長度為100mm的敏感部件檢查火災報警功能;使線型感溫火災探測器的信號處理單元和敏感部件間處于斷路狀態(tài),探測器應能輸出故障信號,探測器信號處理單元的故障指示燈應點亮。

  e)管路采樣式吸氣感煙火災探測器測試:在采樣管最末端(最不利處)采樣孔處采用感煙探測器試驗器加入試驗煙,探測器應能輸出火災報警信號,探測器或其控制裝置的火災報警確認燈應在120s內點亮并保持至復位;根據產品說明書,改變探測器的采樣管路氣流,使探測器處于故障狀態(tài),探測器應能輸出故障信號,探測器或其控制裝置的故障指示燈應點亮。

  f)點型火焰探測器和圖像型火災探測器測試:采用專用的檢測儀器或模擬火災的方法在探測器監(jiān)視區(qū)域內最不利處向探測器釋放試驗光波,測試探測器的火災報警功能,探測器應能輸出火災報警信號,探測器的火災報警確認燈應在30s內點亮并保持至復位。

  g)查看火災報警控制器,應能接收火災報警和故障信息,發(fā)出聲、光報警信號,記錄報警時間;火災探測器的編碼應與竣工圖標識、火災報警控制器顯示、圖形顯示裝置相對應。

  定期保養(yǎng)方法:

  a)緊固設備連接松動的端子,更換有銹蝕痕跡的螺絲、端子墊片等接線部件,去除有銹蝕的導線端,搪錫后重新連接。

  b)具有報臟功能的探測器,在報臟時應及時清洗保養(yǎng)。沒有報臟功能的探測器,應按產品說明書的要求進行清洗保養(yǎng);產品說明書沒有明確要求的,應每2年清洗或標定一次。探測器清洗應采用專業(yè)工藝設備清洗傳感部件及線路板,清洗后應標定探測器的響應閾值,響應閾值應在生產企業(yè)或出廠檢驗規(guī)程規(guī)定的響應閾值范圍內;探測器清洗后應做必要的功能試驗,合格者方可繼續(xù)使用。

  c)對線型光束感煙火災探測器,應采用專用清潔工具或軟布及適當的清潔劑清洗光路通過的窗口,清洗后將探測器響應閾值標定到探測器出廠設置的閾值。

  d)對吸氣式感煙火災探測器,應按照產品說明書保養(yǎng)要求進行保養(yǎng)。一般保養(yǎng)時,應對采樣管進行吹洗,更換過濾袋,吹洗后應進行報警功能試驗,采樣管道定期吹洗不超過1年。

7.3.2 手動火災報警按鈕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及工作狀態(tài)

  b)火災報警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外觀無腐蝕、涂覆層脫落和起泡現象,無明顯劃傷、裂痕、毛刺等機械損傷,啟動零件無破碎、變形或移位;按鈕安裝應牢固無明顯松動;巡檢指示燈應正常閃亮。

  b)對可恢復的手動火災報警按鈕,施加適當的推力使報警按鈕動作,報警按鈕應能輸出火災報警信號,按鈕火災報警確認燈應點亮;對不可恢復的手動火災報警按鈕應采用模擬動作的方法使報警按鈕輸出火災報警信號。報警按鈕與火災報警控制器手動復位后,按鈕的報警狀態(tài)與報警確認指示燈應能復位。

  c)觀察火災報警控制器,應能接收火災報警和故障信息,發(fā)出聲、光報警信號,記錄報警時間;報警按鈕的編碼應與竣工圖標識、火災報警控制器顯示、圖形顯示裝置相對應。

  定期保養(yǎng)方法:

  a)緊固設備連接松動的端子,更換有銹蝕痕跡的螺絲、端子墊片等接線部件,去除有銹蝕的導線端,搪錫后重新連接。

  b)采用專用清潔工具清潔表面灰塵、污漬。

7.3.3 火災報警控制器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及工作狀態(tài)

  b)火災報警功能、故障報警功能、火警優(yōu)先功能、負載功能、消音功能、復位功能、短路隔離保護功能、自檢功能、屏蔽功能、監(jiān)管功能、信息顯示與查詢功能、電源自動轉換功能等基本功能

  c)接地電阻、輸出電壓、輸入電壓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控制器外觀應完好,無明顯的機械損傷;安裝應牢固,不應傾斜;外部線路應無缺損,接線端子應無松脫,線標端子標識應清晰,外部接口接觸良好;接地應牢固,永久性標識明顯。

  b)通過面板指示燈、提示音和文字等方式查看控制器指示燈、顯示屏、音響器件等應完好有效,開關和按鍵靈活可靠,功能標注清晰??刂破魇褂么蛴C記錄火災報警時間時,應打印出月、日、時、分等信息。

  c)火災報警功能、負載功能測試:結合火災探測器和手動火災報警按鈕報警功能測試,查看控制器顯示的報警部位、類型,應與現場情況一致;手動消音后,再次模擬一個火災報警信號,控制器應能再次啟動。模擬不少于10只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同時處于火災報警狀態(tài),觀察報警控制器火災報警信息分別記錄、顯示情況。

  d)故障報警功能、火災報警優(yōu)先功能測試:使控制器內部或控制器與其連接的部件之間處于故障狀態(tài),用秒表計時,控制器應在100s內發(fā)出與火災報警信號有明顯區(qū)別的故障聲、光信號(短路時發(fā)出火災報警信號除外),查看故障顯示的部位、類型,應與現場設定情況一致;手動消音后,再次模擬一個故障報警信號,控制器應能再次啟動。在故障狀態(tài)下,模擬非故障部位一個火災報警信號,控制器應能接收火警信號,發(fā)出聲、光報警信號,指示火災發(fā)生部位,記錄火災報警時間,并予以保持,直至手動復位。

  e)消音、復位功能測試:當控制器處于報警狀態(tài)時,手動操作消音鍵,應能消除聲報警信號;控制器的連接、探測器的監(jiān)測區(qū)域恢復正常、按鈕的機械結構復位后,手動操作復位鍵,系統應能恢復正常狀態(tài)。

  f)短路隔離保護功能測試:使總線任一點線路短路,短路隔離器應能將短路總線配接的設備隔離,查看被隔離設備數量不應超過32個且不應跨越防火分區(qū),控制器顯示的被隔離部件類型、地址應與現場情況一致。

  g)自檢功能測試:手動操作自檢鍵,查看控制器面板上所有的指示燈、顯示屏和音響器件應正常,同時觀察其受控設備不應動作。自檢時間超過1min或其不能自動停止自檢功能時,控制器的自檢功能應不影響非自檢部位、探測區(qū)和控制器本身的火災報警功能。

  h)屏蔽功能測試(具有此項功能時):操作控制器屏蔽回路任一部件,屏蔽指示燈應點亮,查看控制器顯示的屏蔽地址;操作控制器解除回路部件的屏蔽,查看控制器屏蔽指示燈熄滅情況。

  i)監(jiān)管功能測試(具有此項功能時):使任一設備發(fā)出監(jiān)管信號,控制器應在100s內發(fā)出與火災報警信號有明顯區(qū)別的監(jiān)管報警聲、光信號;監(jiān)管報警狀態(tài)總指示燈(器)應點亮。手動消音后,再使另一設備發(fā)出監(jiān)管信號,控制器應能再次啟動。

  g)信息顯示與查詢功能測試:查看控制器,控制器信息顯示按火災報警、監(jiān)管報警及其他狀態(tài)順序由高至低排列信息顯示等級,高等級的狀態(tài)信息應優(yōu)先顯示,低等級狀態(tài)信息顯示不應影響高等級狀態(tài)信息顯示,顯示的信息應與對應的狀態(tài)一致且易于辨識。當控制器處于某一高等級狀態(tài)顯示時,應能通過手動操作査詢其他低等級狀態(tài)信息,各狀態(tài)信息不應交替顯示。

  k)電源自動轉換功能測試:切斷控制器主電源,能自動轉換到備用電源;主電源恢復時,能自動轉換到主電源;查看電源切換時指示燈變化情況,主、備電源的工作狀態(tài)應有指示。

  l)用接地電阻測試儀測量接地線接地電阻值,采用共用接地裝置時,接地電阻值不應大于1Ω;采用專用接地裝置時,接地電阻值不應大于4Ω。用萬用表測量控制器的各項輸出電壓、控制總線回路最末端火災探測器或模塊的輸入電壓,應滿足產品使用說明書和設計要求。

  m)當設備為火災報警控制器(聯動型)時,尚應滿足7.3.4條的要求。

  定期保養(yǎng)方法:

  a)采用專用清潔工具清潔表面灰塵、污漬,清除線路板、接線端子及柜(箱)體內灰塵、雜物。

  b)空氣潮濕場所的控制器設備柜(箱)體內應放置干燥劑。

  c)緊固設備連接松動的端子,更換有銹蝕痕跡的螺絲、端子墊片等接線部件,去除有銹蝕的導線端,搪錫后重新連接。

  d)對線標進行整理,保持清晰。

  e)備份控制器內的軟件信息。

  f)按照產品說明書對電池進行保養(yǎng)。清除電池極柱周圍黃白色糊狀物,更換電量狀態(tài)不正常的備用蓄電池,在電池接線柱上涂抹凡士林等保護劑防止氧化。

7.3.4 消防聯動控制器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及工作狀態(tài)

  b)控制功能、負載功能、故障報警功能、消音功能、復位功能、短路隔離保護功能、自檢功能、屏蔽功能、信息顯示與查詢功能、電源自動轉換功能等基本功能

  c)接地電阻、輸出電壓、輸入電壓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控制器外觀應完好,無明顯的機械損傷;安裝應牢固,不應傾斜;外部線路應無缺損,接線端子應無松脫,線標端子標識應清晰,外部接口接觸良好;接地應牢固,永久性標識明顯。

  b)通過面板指示燈、提示音和文字等方式查看控制器指示燈、顯示屏、音響器件等應完好有效,開關和按鍵靈活可靠,功能標注清晰。

  c)控制功能測試:消防聯動控制器應能接收來自相關火災報警控制器的火災報警信號和連接的消火栓按鈕、水流指示器、報警閥、氣體滅火系統啟動按鈕等觸發(fā)器件發(fā)出的報警(動作)信號,顯示報警(動作)區(qū)域、所在部位,發(fā)出報警(動作)聲、光信號,聲信號應能手動消除,光信號應保持至消防聯動控制器復位。根據建筑消防設施設置情況,消防聯動控制器在接收到火警信號(聯動觸發(fā)信號)后,應能按設定的控制邏輯對其連接的相關受控消防設備發(fā)出啟動信號(聯動控制信號)并應有光指示,指示啟動設備名稱和部位,記錄啟動時間和啟動設備總數,光指示應保持至消防聯動控制器復位;消防聯動控制器應在受控設備動作后收到聯動反饋信號并應有反饋光指示,指示設備名稱和部位,顯示相應設備狀態(tài),光指示應保持至受控設備恢復;消防聯動控制器在發(fā)出啟動信號后10s內未收到要求的反饋信號,啟動光信號應閃亮,顯示相應的受控設備,保持到消防聯動控制器收到反饋信號。消防聯動控制器應能以手動和自動兩種方式完成相應的控制功能,并指示狀態(tài),控制狀態(tài)應不受復位操作的影響。在自動方式下,手動插入操作優(yōu)先。消防聯動控制器應具有對每個受控設備進行手動控制的功能,對消防水泵、防煙和排煙風機的控制設備以及預作用閥組啟動電磁閥、雨淋閥組啟動電磁閥、電動排氣閥等設備,消防控制室有手動直接控制裝置,并由專用線路連接。

  d)負載功能測試:當輸入/輸出模塊總數少于50個時,使所有模塊處于動作狀態(tài);模塊總數不少于50個時,使至少50個模塊同時處于動作狀態(tài);查看控制器啟動信息分別記錄、顯示情況。

  e)其他維護保養(yǎng)內容,其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同7.3.3。

  定期保養(yǎng)方法同7.3.3。

7.3.5 火災顯示盤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及工作狀態(tài)

  b)火災報警顯示功能、故障顯示功能、自檢功能、電源自動轉換功能等基本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顯示盤外觀應完好,無明顯的劃傷、裂痕、毛刺等機械損傷,安裝應牢固,不應傾斜,緊固部位無松動。

  b)通過面板指示燈、提示音和文字等方式查看顯示盤指示燈、顯示屏、音響器件等應完好有效,開關和按鍵靈活可靠,功能標注清晰。

  c)火災報警顯示功能測試:結合火災探測器和手動火災報警按鈕報警功能測試,火災顯示盤應能正確接收和顯示火災報警控制器發(fā)出的火災報警信號,查看顯示盤顯示的報警部位、類型,應與現場情況一致;手動消音后,再次模擬一個火災報警信號,顯示盤應能再次啟動。

  d)故障顯示功能測試:具有接收火災報警控制器傳來的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及其他火災報警觸發(fā)器件的故障信號功能的火災顯示盤,結合火災報警控制器故障功能測試,顯示盤應在火災報警控制器發(fā)出故障信號后3s內發(fā)出故障聲、光信號,查看故障顯示的部位、類型,應與現場設定情況一致;手動消音后,再次模擬一個故障報警信號,顯示盤應能再次啟動;故障光信號應與火災報警控制器相應的狀態(tài)一致。采用主電源為220V、50Hz交流電源供電的火災顯示盤,使備用電源充電的充電器與備用電源之間的連接線或備用電源與其負載之間的連接線斷路、短路,顯示盤應在100s內發(fā)出故障聲、光信號,查看故障顯示的類型;使火災顯示盤的主電源處于故障狀態(tài),查看火災報警控制器的故障報警情況和故障報警顯示情況。

  e)電源自動轉換功能測試:采用主電源為220V、50Hz交流電源供電的火災顯示盤,切斷顯示盤主電源,能自動轉換到備用電源;主電源恢復時,能自動轉換到主電源;查看電源切換時指示燈變化情況,主、備電源的工作狀態(tài)應有指示。

  d)自檢功能測試:手動操作自檢鍵,查看顯示盤面板上所有的指示燈、顯示屏和音響器件應正常。自檢時間超過1min或其不能自動停止自檢功能時,如有信號輸入,應自動指示相應的狀態(tài),并顯示相應的信息。

  e)信息顯示與查詢功能測試:查看顯示盤,信息顯示應按火災報警、監(jiān)管報警、故障的順序由高至低排列信息顯示等級,高等級的狀態(tài)信息應優(yōu)先顯示,低等級狀態(tài)信息顯示不應影響高等級狀態(tài)信息顯示,顯示的信息應與對應的狀態(tài)一致且易于辨識。當控制器處于某一高等級狀態(tài)顯示時,應能通過手動操作査詢其他低等級狀態(tài)信息,各狀態(tài)信息不應交替顯示。

  定期保養(yǎng)方法同7.3.3。

7.3.6 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及工作狀態(tài)

  b)圖形顯示功能、信號接收和顯示功能、通信故障報警功能、信息記錄功能等基本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外觀應完好,安裝應牢固。

  b)查看主界面菜單欄,應包括消防管理、建筑總平面圖、保護對象的建筑平面圖和系統圖等名稱,并按順序顯示。

  c)圖形顯示裝置應能實時顯示當前火警、啟動、反饋、監(jiān)管、屏蔽、故障總數;結合火災探測報警系統、消防聯動控制系統相關功能的測試,圖形顯示裝置應能接收和顯示火災報警控制器、消防聯動控制器等發(fā)出的火災報警信號、聯動控制信號、聯動反饋信號、監(jiān)管報警信號、屏蔽信號、故障報警信號,并能優(yōu)先顯示火災報警信號相對應的界面,查看圖形顯示裝置顯示相應信號的物理位置準確性。結合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電氣火災監(jiān)控系統相關功能的測試,圖形顯示裝置應能顯示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電氣火災監(jiān)控系統的報警信息、故障信息和相關聯動反饋信息。

  d)圖形顯示裝置與火災報警控制器、消防聯動控制器、電氣火災監(jiān)控器、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等消防設備之間,應采用專用線路連接,應能監(jiān)視并顯示與控制器通訊的工作狀態(tài)。

  e)圖形顯示裝置應有主備電供應,在切斷主電的情況下有支持其工作的備電。圖形顯示裝置的電源宜由UPS電源裝置或消防設備應急電源供電。

  f)可按時間、事件類型分類查詢信息記錄,信息記錄的內容應包括:圖形顯示裝置開關機時間,火警、啟動、反饋、故障、監(jiān)管、屏蔽、復位等歷史信息,實時信息的處理記錄,值班人員記錄,設備變更、維護保養(yǎng)記錄,平面模擬圖的增加、刪除及更換記錄,圖形顯示裝置與所連接的控制器之間的通訊故障及恢復記錄,圖形顯示裝置與城市消防遠程監(jiān)控中心之間的通訊故障及恢復記錄等。

  定期保養(yǎng)維護方法同7.3.3。

7.3.7 火災警報器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

  b)警報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外觀表面不應有破損,安裝應牢固。

  b)結合火災探測報警系統功能測試,或操作火災報警控制器或消防聯動控制器使火災聲光警報器啟動,查看火災聲光警報器在接收控制器輸出的控制信號后,是否發(fā)出聲、光警報。用數字聲級計測量,在火災警報器最大設置間距、距地面1.5-1.6m處,聲報警的A計權聲壓級不低于60dB,環(huán)境噪聲大于60dB時,聲報警的A計權聲壓級應高于背景噪聲15dB;帶有語音提示功能的聲警報應能清晰播報語音信息;在正常環(huán)境光線下,警報器的光信號在警報器最大設置間距處應清晰可見。在自動方式下,手動插入操作優(yōu)先,手動操作控制器上火災警報停止控制按鈕、按鍵,報警區(qū)域內所有的火災聲光警報器應能停止正在進行的警報。

  定期保養(yǎng)方法同7.3.2。

7.3.8 消防應急廣播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揚聲器外觀及音量、音質,消防應急廣播控制裝置外觀及工作狀態(tài)

  b)消防應急廣播控制裝置應急廣播功能、自檢功能、電源自動轉換功能、故障報警功能等基本功能

  c)消防應急廣播聯動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外觀,揚聲器、消防應急廣播控制裝置外觀應完好,安裝應牢固。消防應急廣播控制裝置儀表、指示燈的顯示應正常,開關和控制按鈕、按鍵靈活可靠,功能標注清晰。

  b)操作消防應急廣播控制裝置,選擇廣播分區(qū),通過傳聲器進行應急廣播或播放應急廣播信息,監(jiān)聽功能應正常,播放區(qū)域揚聲器語音信息應清晰,播放區(qū)域與控制裝置顯示應一致;用數字聲級計測量,在揚聲器的最大設置間距、距地面1.5m~1.6m處,應急廣播的A計權聲壓級應大于60dB,環(huán)境噪聲大于60dB時,應急廣播的A計權聲壓級應高于背景噪聲15dB。

  c)消防應急廣播聯動功能測試:使報警區(qū)域內符合聯動控制觸發(fā)條件的兩只獨立的火災探測器,或一只火災探測器和一只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發(fā)出火災報警信號,消防聯動控制器應能發(fā)出應急廣播控制裝置動作的啟動信號,啟動指示燈應點亮;同時向全樓或按預設控制邏輯聯動控制選擇廣播分區(qū)進行廣播。在自動方式下,手動插入操作優(yōu)先,手動操作消防聯動控制器總線控制盤上消防應急廣播停止、啟動、廣播分區(qū)選擇控制按鈕、按鍵,應能實現相應功能。消防應急廣播與普通廣播或背景音樂廣播合用時,消防應急廣播控制裝置應能強制切入消防應急廣播、停止正常廣播。通過傳聲器進行應急廣播時,應能自動對廣播內容進行錄音。

  d)消防應急廣播與火災聲警報器具有分時交替循環(huán)播放功能時,火災聲警報器啟動持續(xù)工作8s~20s后,所有的火災聲警報器應能同時停止警報,警報停止后,所有的揚聲器應能同時進行1次~2次消防應急廣播,每次廣播10s~30s后,所有的揚聲器應能停止播放廣播信息。

  e)消防應急廣播控制裝置自檢功能、電源自動轉換功能、故障報警功能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同7.3.3。

  定期保養(yǎng)方法同7.3.3。

7.3.9 消防專用電話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及工作狀態(tài)

  b)呼叫功能、自檢功能、電源自動轉換功能、故障報警功能等基本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外觀,消防專用電話分機、電話插孔應有明顯的標識,安裝應牢固,無明顯松動和傾斜,工作指示燈工作正常;消防專用電話總機外觀應完好,安裝應牢固,儀表、指示燈的顯示應正常,開關和控制按鈕、按鍵靈活可靠,功能標注清晰。

  b)在消防控制室通過消防電話總機呼叫消防電話分機,或者通過消防電話分機、插孔電話呼叫消防電話總機,消防電話總機應能與消防電話分機、插孔電話(電話插孔接上消防電話分機)進行全雙工通話,通話音質應清晰,無振鳴現象。消防電話總機應能呼叫任意一部消防電話分機,并能同時呼叫至少兩部消防電話分機;兩部及以上的消防電話分機同時呼叫消防電話總機時,消防電話總機應能選擇與任意一部或多部消防電話分機通話;處于通話狀態(tài)的消防電話總機,應能呼叫其他消防電話分機,被呼叫的消防電話分機摘機后,應能自動加入通話。

  c)查看消防控制室設置的可直接報警的外線電話,應能正常使用。

  d)消防電話總機自檢功能、電源自動轉換功能、故障報警功能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同7.3.3。

  定期保養(yǎng)方法同7.3.3。

7.3.10 消防電梯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及工作狀態(tài)

  b)首層迫降按鈕控制消防電梯回首層功能、消防電梯應急操作功能、電梯轎廂內消防專用對講電話通話功能、消防電梯聯動控制功能、排水井排水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首層迫降按鈕外觀完好,透明罩無破損。

  b)操作首層的消防電梯迫降按鈕,查看消防電梯能否回至首層,信號反饋應正常,此時其他樓層按鈕不能呼叫消防電梯,只能在轎廂內控制;在轎廂內使用專用消防對講電話與消防控制室通話,音質應清晰,無振鳴現象;在轎廂內控制轎廂的升降,應能正常運行,用秒表計時,消防電梯從首層至頂層的運行時間不宜大于60s。消防電梯應能每層停靠。

  c)消防電梯聯動功能測試:使報警區(qū)域內符合聯動控制觸發(fā)條件的兩只獨立的火災探測器,或一只火災探測器和一只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發(fā)出火災報警信號,消防聯動控制器應能發(fā)出控制消防電梯停于首層的啟動信號,接收并顯示消防電梯停于首層的動作反饋信號,顯示設備的名稱和地址信息。手動操作消防聯動控制器消防電梯控制按鈕,消防電梯應能回首層。當消防電梯處于消防使用狀態(tài)時,觀察消防控制室應能接收其反饋信號。

  d)查看消防電梯的井底排水設施,排水應正常。

7.3.11 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

  7.3.11.1 可燃氣體探測器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

  b)報警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外觀無腐蝕、涂覆層脫落和起泡現象,無明顯劃傷、裂痕、毛刺等機械損傷,周圍無遮擋物或干擾源;探測器安裝應牢固無明顯松動,通過管路采樣的吸氣式探測器吸氣管路無斷裂等破損,采樣孔應暢通無堵塞;探測器工作指示燈工作正常。

  b)可燃氣體報警功能測試:對探測器施加濃度為探測器報警設定值的可燃氣體標準樣氣,探測器應能輸出可燃氣體報警信號,探測器的報警確認燈或與其連接的控制及指示設備報警確認燈應在30s內點亮并保持至復位;斷開可燃氣體探測器的電源或信號線路,探測器應能輸出故障信號。

  c)線型可燃氣體探測器的遮擋故障報警功能測試:將線型可燃氣體探測器發(fā)射器發(fā)出的光全部遮擋,用秒表計時,探測器或其控制裝置的故障指示燈應在100s內點亮。

  d)查看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應能接收可燃氣體報警和故障信息,發(fā)出聲、光報警信號,記錄報警時間;探測器的地址信息應與竣工圖標識、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顯示、圖形顯示裝置相對應。

  e)可燃氣體探測器不應接入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探測器回路。

  定期保養(yǎng)方法:

  a)重新緊固設備連接松動的端子,更換有銹蝕痕跡的螺絲、端子墊片等接線部件,去除有銹蝕的導線端,搪錫后重新連接。

  b)使用標準氣體檢測可燃氣體探測器的報警功能,不符合要求時,應調整報警閾值或者按照產品說明書要求更換氣敏元件,然后將傳感器報警閾值標定到探測器出廠設定值。

  c)可燃氣體探測器運行一年應重新檢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受檢設備每次檢查之后應粘貼標識并注明檢查日期。

  d)可燃氣體探測器應避免在裝修過程中及含硅、硫化物環(huán)境中使用,避免引起探測器中毒,損壞敏感元件。并應避免直接油浸或油垢污染,也不能在有酸、堿腐蝕性氣體中長期使用。

  e)對吸氣式探測器,應按照產品說明書保養(yǎng)要求進行保養(yǎng)。一般保養(yǎng)時,應對采樣管進行吹洗,更換過濾袋,吹洗后應進行報警功能試驗。

  7.3.11.2 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及工作狀態(tài)

  b)可燃氣體濃度顯示功能、可燃氣體報警功能、故障報警功能、消音功能、復位功能、自檢功能、屏蔽功能、電源自動轉換功能等基本功能

  檢查、測試的方法和要求:

  a)查看控制器外觀應完好,無明顯的機械損傷;安裝應牢固,不應傾斜;外部線路應無缺損,接線端子應無松脫,線標端子標識應清晰,外部接口接觸良好;接地應牢固,永久性標識明顯。

  b)通過面板指示燈、提示音和文字等方式查看控制器指示燈、顯示屏、音響器件等應完好有效,開關和按鍵靈活可靠,功能標注清晰。

  c)可燃氣體濃度顯示功能、可燃氣體報警功能測試:結合可燃氣體探測器功能測試,查看控制器顯示的可燃氣體濃度、報警部位,應與現場情況一致;手動消音后,再次模擬一個可燃氣體報警信號,控制器應能再次啟動??扇細怏w報警控制器發(fā)出報警信號時,應能啟動保護區(qū)域的火災聲光警報器。控制器應能顯示所有可燃氣體探測器探測的可燃氣體濃度值;總線制控制器在不能顯示所有可燃氣體探測器探測的可燃氣體濃度值時,應能顯示探測器探測的可燃氣體濃度最高值,其他探測器探測的可燃氣體濃度值應可查??刂破鲬哂械拖迗缶虻拖蕖⒏呦迌啥螆缶δ?。

  d)控制器的故障報警功能、消音功能、復位功能、自檢功能、屏蔽功能、電源自動轉換功能等基本功能的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同7.3.3。

  e)觀察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的報警信息和故障信息,應能在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或起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災報警控制器上顯示,但該類信息與火災報警信息的顯示應有區(qū)別。

  定期保養(yǎng)方法同7.3.3。

  7.3.11.3 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聯動功能測試

  維護保養(yǎng)內容:系統聯動功能

  檢查、測試的方法和要求: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保護區(qū)域內有聯動和警報要求時,應能由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或消防聯動控制器聯動實現。自動狀態(tài)下,模擬可燃氣體報警,查看保護區(qū)域的火災聲光警報器是否啟動、燃料供應管道上的自動切斷閥是否關閉、事故排風設備是否啟動等。

7.3.12 電氣火災監(jiān)控系統

  7.3.12.1 電氣火災監(jiān)控探測器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及工作狀態(tài)

  b)監(jiān)控報警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外觀無腐蝕、涂覆層脫落和起泡現象,無明顯劃傷、裂痕、毛刺等機械損傷;探測器安裝應牢固無明顯松動;探測器工作指示燈工作正常,通過面板指示燈、提示音和文字等方式查看獨立式探測器指示燈、顯示屏、音響器件等應完好有效。剩余電流式電氣火災監(jiān)控探測器負載側的中性線不應與其他回路共用,且不應重復接地;測溫式電氣火災監(jiān)控探測器應采用產品配套的固定裝置固定在保護對象上。

  b)剩余電流式電氣火災監(jiān)控器監(jiān)控報警功能測試:采用剩余電流發(fā)生器對探測器施加報警設定值的剩余電流,用秒表計時,探測器的報警確認燈應能在30s內點亮并保持至復位。使探測器與外接的傳感器之間的連接線發(fā)生斷路或短路,探測器應能向與其連接的電氣火災監(jiān)控設備輸送故障信號。探測器的報警值應設定在300mA?500mA之間,在報警值設定范圍內,報警值與設定值之差的絕對值不應大于設定值的5%;具有實時顯示剩余電流值功能探測器的顯示誤差不應大于5%。

  c)測溫式電氣火災監(jiān)控器監(jiān)控報警功能測試:采用發(fā)熱試驗裝置給監(jiān)控探測器加熱至設定的報警溫度,用秒表計時,探測器的報警確認燈應在40s內點亮并保持至復位。使探測器與外接的傳感器之間的連接線發(fā)生斷路或短路,探測器應能向與其連接的電氣火災監(jiān)控設備輸送故障信號。探測器的報警溫度值應設定在45℃~140℃的范圍內,報警值與設定值之差的絕對值不應大于設定值的5%;具有實時顯示溫度值功能的探測器顯示誤差不應大于5%。

  d)故障電弧探測器監(jiān)控報警功能測試:切斷探測器的電源線和被監(jiān)測線路,將故障電弧發(fā)生裝置接入探測器,接通探測器的電源,使探測器處于正常監(jiān)視狀態(tài);用秒表計時,操作故障電弧發(fā)生裝置,在1s內產生9個及以下半周期故障電弧,探測器不應發(fā)出報警信號;操作故障電弧發(fā)生裝置,在1s內產生14個及以上半周期故障電弧,探測器的報警確認燈應在30s內點亮并保持至復位。

  e)具有指示報警部位功能的線型感溫火災探測器的監(jiān)控報警功能測試:在線型感溫火災探測器的敏感部件隨機選取3個非連續(xù)檢測段,每個檢測段的長度為標準報警長度,采用專用的檢測儀器或模擬火災的方法,分別給每個檢測段加熱至設定的報警溫度,探測器的火警確認燈應點亮并保持至復位,并指示報警部位。

  f)觀察電氣火災監(jiān)控設備,應能接收報警和故障信息,發(fā)出聲、光報警信號,顯示發(fā)出報警信號探測器的報警值,記錄報警時間;探測器的地址信息應與竣工圖標識、電氣火災監(jiān)控設備顯示、圖形顯示裝置相對應。

  g)獨立式探測器在報警時應能發(fā)出聲、光報警信號,并顯示報警時的剩余電流值(僅適用于剩余電流式探測器)和傳感器部位;報警聲信號可手動消除,報警聲信號手動消除后,應有消音指示,當再有其他報警信號輸入時,報警聲信號應能再啟動。

  定期保養(yǎng)方法:

  a)緊固探測器接線部分。

  b)采用專用清潔工具清潔表面灰塵、污漬。清潔后應將剩余電流、溫度顯示值標定到實際測量值。

  7.3.12.2 電氣火災監(jiān)控設備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及工作狀態(tài)

  b)監(jiān)控報警功能、故障報警功能、自檢功能、消音功能、復位功能、信息顯示與查詢功能、電源自動轉換功能等基本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監(jiān)控設備外觀應完好,無明顯的機械損傷;安裝應牢固,不應傾斜;外部線路應無缺損,接線端子應無松脫,線標端子標識應清晰,外部接口接觸良好;接地應牢固,永久性標識明顯。

  b)通過面板指示燈、提示音和文字等方式查看監(jiān)控設備指示燈、顯示屏、音響器件等應完好有效,開關和按鍵靈活可靠,功能標注清晰。

  c)電氣火災監(jiān)控設備監(jiān)控報警功能測試:結合電氣火災監(jiān)控探測器功能測試,查看監(jiān)控設備,應能接收來自探測器的監(jiān)控報警信號,發(fā)出聲、光報警信號,指示報警部位,記錄報警時間,并予以保持,直至手動復位;手動消音后,再次模擬一個報警信號,監(jiān)控設備應能再次啟動。監(jiān)控設備應能實時接收來自探測器測量的剩余電流值和溫度值。

  d)監(jiān)控設備的故障報警功能、自檢功能、消音功能、復位功能、信息顯示與查詢功能、電源自動轉換功能等基本功能的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同7.3.3。

  定期保養(yǎng)方法同7.3.3。

7.3.13 消防設備電源監(jiān)控系統

  7.3.13.1傳感器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及工作狀態(tài)

  b)故障報警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外觀應完好,無明顯損傷;傳感器應獨立支撐或固定,應安裝牢固,并應采取防潮、防腐蝕等措施。

  b)切斷被監(jiān)控消防設備的供電電源,觀察消防設備電源監(jiān)控器故障報警信息記錄和顯示情況。

  定期保養(yǎng)方法:

  a)緊固設備連接松動的端子,更換有銹蝕痕跡的螺絲、端子墊片等接線部件,去除有銹蝕的導線端,搪錫后重新連接。

  b)采用專用清潔工具清潔表面灰塵、污漬。清潔后將傳感器的電壓/電流值標定到實際測量值。

  7.3.13.2消防設備電源監(jiān)控器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及工作狀態(tài)

  b)消防設備電源工作狀態(tài)實時顯示功能、故障報警功能、自檢功能、消音功能、復位功能、電源自動轉換功能等基本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監(jiān)控器外觀應完好,無明顯的機械損傷;安裝應牢固,不應傾斜;外部線路應無缺損,接線端子應無松脫,線標端子標識應清晰,外部接口接觸良好;接地應牢固,永久性標識明顯。

  b)通過面板指示燈、提示音和文字等方式查看監(jiān)控器指示燈、顯示屏、音響器件等應完好有效,開關和按鍵靈活可靠,功能標注清晰。

  c)查看監(jiān)控器,應能接收并顯示其監(jiān)控的所有消防設備的主電源和備用電源的實時工作狀態(tài)信息。

  d)監(jiān)控器故障功能測試:切斷被監(jiān)控消防設備的供電電源,或者使監(jiān)控器與連接的外部部件間連接線的斷路、短路,用秒表計時,監(jiān)控器應能在100s內發(fā)出故障聲、光信號,顯示并記錄故障的部位、類型和時間,故障聲信號應能手動消除,再有故障信號輸入時,應能再啟動;故障光信號應保持至故障排除;故障排除后,故障信號可自動或手動復位,復位后,監(jiān)控器應在100s內重新顯示尚存在的故障。

  e)監(jiān)控器自檢功能、消音功能、復位功能、電源自動轉換功能等基本功能的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同7.3.3。

  定期保養(yǎng)方法同7.3.3。

7.3.14 防火門監(jiān)控系統

  7.3.14.1 電動閉門器、釋放器、門磁開關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

  b)釋放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電動閉門器、釋放器、門磁開關外觀應完好、安裝應牢固。

  b)操作電動閉門器、釋放器和門磁開關令其動作,查看電動閉門器、釋放器和門磁開關的狀態(tài),電動閉門器、釋放器釋放功能應正常,電磁門吸磁力吸合、釋放功能應正常。

  7.3.14.2 防火門監(jiān)控器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及工作狀態(tài)

  b)控制功能、故障報警功能、自檢功能、消音功能、電源自動轉換功能等基本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監(jiān)控器外觀應完好,無明顯的機械損傷;安裝應牢固,不應傾斜;外部線路應無缺損,接線端子應無松脫,線標端子標識應清晰,外部接口接觸良好;接地應牢固,永久性標識明顯。

  b)通過面板指示燈、提示音和文字等方式查看監(jiān)控器指示燈、顯示屏、音響器件等應完好有效,開關和按鍵靈活可靠,功能標注清晰。

  c)查看監(jiān)控器,應能顯示與其連接的電動閉門器和釋放器的開、閉狀態(tài),并應有專用狀態(tài)指示燈。

  d)控制功能測試:監(jiān)控器應能直接控制與其連接的每個電動閉門器和釋放器的工作狀態(tài),操作監(jiān)控器使防火門電動閉門器、釋放器動作,啟動總指示燈應點亮,常開防火門應完全閉合;用秒表計時,監(jiān)控器應在電動閉門器、釋放器或門磁開關動作后10s內收到反饋信號,并應有反饋光指示,指示名稱或部位,反饋光指示應保持至受控設備恢復;發(fā)出啟動信號后10s內未收到要求的反饋信號時,啟動總指示燈應閃亮,并顯示相應電動閉門器、釋放器或門磁開關的部位,保持至監(jiān)控器收到反饋信號。

  e)防火門系統聯動功能測試:使報警區(qū)域內符合聯動控制觸發(fā)條件的兩只獨立的火災探測器,或一只火災探測器和一只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發(fā)出火災報警信號;用秒表計時,監(jiān)控器應能在30s內向電動閉門器、釋放器發(fā)出啟動信號,點亮啟動總指示燈;監(jiān)控器應能控制報警區(qū)域內所有常開防火門關閉,應能接收并顯示每個受控設備動作(每一樘常開防火門完全閉合)的反饋信號;圖形顯示裝置應顯示火災報警控制器的火災報警信號、監(jiān)控器的啟動信號和受控設備的動作反饋信號,且顯示的信息應與監(jiān)控器的顯示一致。

  f)故障功能測試:使監(jiān)控器與電動閉門器、釋放器、門磁開關間連接線斷路、短路,或使常閉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用秒表計時,監(jiān)控器應在100s內發(fā)出與報警信號有明顯區(qū)別的聲、光故障信號,顯示故障部件的類型和地址信息或故障防火門的地址信息,故障聲信號應能手動消除,再有故障信號輸入時,應能再啟動;故障光信號應保持至故障排除。

  g)自檢功能、消音功能、電源自動轉換功能等基本功能的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同7.3.3。

  定期保養(yǎng)方法同7.3.3。

7.3.15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動功能測試

  維護保養(yǎng)內容:系統聯動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自動狀態(tài)下,按樓層或防火分區(qū)使符合聯動控制觸發(fā)條件的兩只獨立的火災探測器,或一只火災探測器和一只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發(fā)出火災報警信號,查看下列內容:

  a)報警位置和顯示地址是否正確,火災探測器和手動報警按鈕的確認燈是否點亮。

  b)相關區(qū)域聲光報警器是否鳴響。

  c)相關區(qū)域消防應急廣播系統是否啟動。

  d)該區(qū)域的非消防電源是否被切斷。

  e)該區(qū)域消防應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統是否啟動。

  f)該區(qū)域內的電梯是否迫降。

  g)該區(qū)域的機械加壓送風系統是否啟動。

  h)該區(qū)域的機械排煙系統是否啟動。

  i)該區(qū)域常開防火門是否關閉。

  j)該區(qū)域防火卷簾是否動作到位。

  k)該區(qū)域電動防火閥是否關閉。

  l)涉及疏散的電動柵欄及門禁系統是否開啟。

  m)該區(qū)域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動的滅火系統是否模擬自動啟動。

  n)火災報警控制器或聯動控制器是否接收并顯示上述相關消防系統動作的反饋信號。

7.4 消火栓系統

7.4.1消防水池、消防水箱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及結構材料

  b)有效容積、補水設施、儲水水位。

  c)寒冷地區(qū)防凍措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外觀應完好,結構無變形、裂紋、滲漏等現象,金屬水箱應無腐蝕、銹蝕、機械損傷。

  b)查看就地水位顯示裝置及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措施,水位應正常,有效容積滿足設計要求;查看補水設施,液位控制閥或浮球控制閥關、開正常,應能自動補水;在消防控制室查看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水位的顯示裝置,應與現場一致,并應有最高和最低報警水位和明確標識。模擬最高水位和最低水位,消防控制室應能收到報警信息。

  c)消防水池設有消防取水井(口)時,消防取水井(口)應有明顯標識,查看吸水高度,不應大于6m,并應符合設計要求。

  d)查看寒冷地區(qū)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保溫、采暖或局部加熱等防凍措施應完好。

  定期保養(yǎng)方法:

  a)使用扭力扳手均勻緊固與消防水池、消防水箱連接的全部法蘭、防水套管螺栓,并在外露螺紋處施涂少量潤滑脂保護。

  b)泄空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儲水,在符合密閉空間作業(yè)安全的條件下進行1次全面清理,包括水箱內壁、吸水喇叭口、溢流口、排水口、通氣口等;焊接鋼板水箱應除銹補漆,組裝水箱應使用扭力扳手均勻緊固全部螺栓。

7.4.2 消防水泵及控制柜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及工作狀態(tài)

  b)消防水泵手動啟動和停止功能、自動啟動功能、機械應急啟動功能

  c)消防水泵主、備泵自動切換功能

  d)分區(qū)供水系統消防水泵啟動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設備外觀應完好,無腐蝕、銹蝕和明顯的機械損傷;安裝應牢固,不應傾斜。消防水泵和水泵控制柜應有注明系統名稱和編號的標志牌;水泵控制柜的電源信息應反饋至消防控制室,柜上的儀表、指示燈的顯示應正常,開關及控制按鈕靈活可靠,功能標注清晰,平時處于自動狀態(tài),柜內電氣線路應按標準敷設,無漏電和外絕緣皮破損現象。

  b)查看消防水泵吸水管、出水管,消防水泵應采用自灌式吸水,吸水管水平管段上不應有氣囊和漏氣現象;變徑連接時,應采用偏心異徑管件并應采用管頂平接;轉動閥門手輪,查看閥門狀態(tài),吸水管、出水管上的控制閥應鎖定在常開位置,并應有明顯的啟閉標志。

  c)消防水泵手動啟動、停止功能測試:操作水泵控制柜的手、自動控制轉換開關,使控制柜處于手動控制狀態(tài),按下啟動按鈕,用秒表計時,消防水泵應在55s內投入正常運行,消防水泵啟動后不得自動停泵。分別手動操作水泵控制柜啟動、停止按鈕,應能啟停每臺消防水泵,消防水泵啟動運行和停止應正常,指示燈、儀表顯示應正常,壓力表、試水閥及防超壓裝置等應正常,并應有向消防聯動控制器反饋水泵狀態(tài)的信號。消防水泵啟泵測試不應采用點動方式,應能正常啟泵到壓力上升至設計要求和消防泵的產品要求(零流量狀態(tài)下不低于1.2倍揚程,不應大于1.4倍揚程);結合消防泵的流量揚程曲線查看零流量、額定流量、1.5倍流量下的壓力是否滿足設計與規(guī)范的要求。

  d)消防水泵自動啟動功能測試:操作水泵控制柜的手、自動控制轉換開關,使控制柜處于自動控制狀態(tài),結合系統功能測試或模擬輸入消防聯動控制的啟動信號(水泵出水干管壓力開關、水箱出水管流量開關、消火栓按鈕、報警閥壓力開關等),查看消防水泵的自動啟動應能符合設計的控制要求,用秒表計時,消防水泵應確保從接到啟泵信號到水泵正常運轉的自動啟動時間不應大于55s(如主泵啟動到一定轉速后因各種原因不能投入,應確保從接到啟泵信號到備用泵正常運轉的自動啟動時間不應大于2min);通過消防控制室停止消防水泵,或將消防水泵對應的控制柜開關處于手動控制狀態(tài),按下停止按鈕停泵。

  e)消防水泵遠程啟動、停止功能測試:操作水泵控制柜的手、自動控制轉換開關,使控制柜處于自動控制狀態(tài),通過消防控制室啟動、停止相應的消防水泵。對應的消防水泵應能自動啟動和停止。

  f)消防水泵機械應急啟動功能測試:水泵控制柜設置機械應急啟泵功能時,模擬控制信號故障或繼電器等故障,操作機械應急啟動裝置,消防水泵應能啟動。

  g)消防水泵主、備泵自動切換功能測試:將主泵對應的控制柜開關處于自動控制狀態(tài),按照自動操作或者遠程操作的程序啟動主泵,將控制柜上主泵的控制電源切斷,備用泵應能自動啟動。將備用泵對應的控制柜開關處于自動控制狀態(tài),按照自動操作或者遠程操作的程序啟動備用泵,將控制柜上備用泵的控制電源切斷,主泵應能自動啟動。

  h)消防水泵控制柜(配電柜)雙電源切換測試;將消防水泵對應的控制柜開關處于自動控制狀態(tài),按照自動操作或者遠程操作的程序啟動消防水泵,切斷主電源,2s內備用電源應閉合,消防水泵停泵后應在1min內投入正常運行。

  i)分區(qū)供水系統消防水泵啟動功能測試:當采用消防水泵轉輸水箱串聯時,結合系統功能測試或模擬輸入消防聯動控制的啟動信號在自動方式下啟動高區(qū)消防泵,在消防控制室查看、比對水泵啟動時間,轉輸泵應在消防水泵啟動后再啟動;當采用消防水泵直接串聯時,結合系統功能測試或模擬輸入消防聯動控制的啟動信號在自動方式下啟動高區(qū)消防泵,在消防控制室查看、比對水泵啟動時間,高區(qū)消防水泵應在低區(qū)消防水泵啟動后再依次順序啟動。

  定期保養(yǎng)方法:

  a)對泵體外觀進行擦拭、除污、除銹、除塵和噴漆。

  b)對泵體中心軸進行定期盤動。

  c)對泵體盤根填料進行檢查或更換。

  d)根據產品說明書的要求檢查、加注或更換對應等級的潤滑油。

  e)根據作業(yè)環(huán)境條件及時對柴油機消防水泵進行定期清洗或更換濾芯。

  f)檢查柴油機消防水泵噴油泵內的機油量是否在規(guī)定范圍,不足時應添加;檢查柴油機泵冷卻水液面,不足時應添加。

  g)清理柴油機消防水泵蓄電池表面、極柱、電池固定卡等,清理后的極柱應露出金屬光澤,緊固線卡,確保與極柱結合密實,并涂凡士林保護。

  h)檢查并緊固地腳螺栓、固定螺栓及各轉動部件的連接螺栓等,必要時施涂潤滑油。

  i)消防水泵控制柜的定期保養(yǎng)方法同7.2.1。

7.4.3 穩(wěn)(增)壓設備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及工作狀態(tài)

  b)氣壓水罐的壓力、有效容積

  c)穩(wěn)壓泵手動啟動、停止功能、自動啟動功能

  d)穩(wěn)壓泵主、備泵自動切換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設備外觀應完好,無腐蝕、銹蝕和明顯的機械損傷;安裝應牢固,不應傾斜;露天安裝的穩(wěn)壓設備應有防雨措施。穩(wěn)壓泵和穩(wěn)壓泵控制柜應有注明系統名稱和編號的標志牌;穩(wěn)壓泵控制柜的電源信息應反饋至消防控制室,柜上的儀表、指示燈的顯示應正常,開關及控制按鈕靈活可靠,功能標注清晰,平時處于自動狀態(tài),柜內電氣線路應按標準敷設,無漏電和外絕緣皮破損現象。

  b)查看穩(wěn)壓泵吸水管、出水管,穩(wěn)壓泵應采用自灌式吸水,吸水管水平管段上不應有氣囊和漏氣現象;變徑連接時,應采用偏心異徑管件并應采用管頂平接;轉動閥門手輪,查看閥門狀態(tài),吸水管、出水管上的控制閥應鎖定在常開位置,并應有明顯的啟閉標志。

  c)設置氣壓水罐時,查看氣壓水罐氣室容積或預充氣壓力值、氣壓水罐壓力和有效容積,查看穩(wěn)壓泵每小時啟泵次數,應滿足設計要求。

  d)穩(wěn)壓泵手動啟動、停止功能測試:操作穩(wěn)壓泵控制柜的手、自動控制轉換開關,使控制柜處于手動控制狀態(tài),按下啟動按鈕,穩(wěn)壓泵應能投入正常運行,按下停止按鈕,穩(wěn)壓泵應能正常停止運行,指示燈、儀表、壓力表顯示應正常,并應有向消防聯動控制器反饋穩(wěn)壓泵狀態(tài)的信號。

  e)穩(wěn)壓泵自動啟動功能和主、備泵自動切換功能測試:操作穩(wěn)壓泵控制柜的手、自動控制轉換開關,使控制柜處于自動控制狀態(tài),電接點壓力表、壓力開關或壓力變送器在達到設定的高、低壓力位置時,穩(wěn)壓泵應能自動停止和啟動。模擬主泵故障,備用泵應能自動切換投入運行,檢查、測試方法同7.4.2。

  f)測量最不利點處水滅火系統在準工作狀態(tài)時的靜水壓力,應大于0.15MPa。

  定期保養(yǎng)方法:

  a)穩(wěn)壓泵的停泵、啟泵壓力和每小時啟泵次數異常時,應檢查止回閥及系統異常泄漏情況,修復或更換發(fā)生泄漏的部件及管段。

  b)其他定期保養(yǎng)方法同7.4.2。

7.4.4 水泵接合器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

  b)通水加壓測試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水泵接合器不應被埋壓、圈占、遮擋或設置其他妨礙消防車加壓供水的障礙物,外觀應完好,悶蓋應齊全,安裝應牢固,無滲水,外表油漆應無脫落、銹蝕;寒冷地區(qū)防凍措施應完好;轉動手輪,控制閥應常開,且啟閉靈活,查看安全閥及止回閥的安裝位置和方向應正確。

  b)設置地下式水泵接合器時,查看井內應有足夠的操作空間,不應有積水或積聚的垃圾、砂土;設置墻壁式水泵接合器時,查看上方應設有防墜落物打擊的措施。

  c)查看永久性標志銘牌應清晰,并應標明供水系統、供水范圍和額定壓力。

  d)年度測試可邀請轄區(qū)消防車車載消防水泵或手抬機動泵等可移動加壓設施對水泵接合器進行通水加壓試驗,測試水泵接合器的給水方向、供水系統、供水范圍和額定壓力,測試結果應滿足規(guī)范要求。

  定期保養(yǎng)方法:

  a)對水泵接合器外觀進行除污、除銹和噴漆。

  b)轉動水泵接合器閘閥、悶蓋,保持其靈活性,必要時施涂潤滑油。

  c)清除妨礙消防車加壓供水的障礙物,清理地下式水泵接合器井內積水和積聚的垃圾、砂土。

7.4.5 室外消火栓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

  b)出水測試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室外消火栓不應被埋壓、圈占、遮擋或設置其他妨礙消防車取水的障礙物;外觀應完好,安裝應牢固,標志應明顯,無滲水,外表油漆應無脫落、銹蝕;橡膠墊圈等密封件應無損壞、老化或丟失情況;泄水孔工作正常;寒冷地區(qū)防凍措施應完好。采用專用扳手轉動消火栓啟閉桿,啟閉應靈活。

  b)設置地下消火栓時,查看井內應有足夠的操作空間,不應有積水或積聚的垃圾、砂土。

  c)出水測試:消火栓前端閥門井內的閥門應開啟,打開消火栓,采用消火栓測壓接頭測試壓力,查看供水情況,室外消火栓栓口不出水時靜壓不應小于0.14MPa,出水時動壓不應小于0.10MPa;在放凈銹水后關閉,不應有漏水現象。

  定期保養(yǎng)方法:

  a)對栓體外觀進行除污、除銹和噴漆;支架、法蘭等處螺栓的外露螺紋處宜施涂潤滑脂。

  b)采用專用扳手全開全閉室外消火栓啟閉桿,保持其靈活性,必要時施涂潤滑油。

  c)清除妨礙消防車取水的障礙物,清理地下式消火栓井內積水和積聚的垃圾、砂土。

7.4.6 室內消火栓和消火栓箱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及工作狀態(tài)

  b)消火栓按鈕啟動控制功能

  c)出水測試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消火栓箱不應被圈占、遮擋,消火栓箱安裝應牢固,應有明顯的“消火栓”標志,四周的裝修材料顏色與箱門的顏色應有明顯區(qū)別或在消火栓箱門表面設置發(fā)光標志;箱門開關應靈活,采用角度尺測量開度符合要求。

  b)查看消火栓箱組件(如室內消火栓、水槍、水帶、消防軟管卷盤等)應齊全完好,無破損、銹蝕、滲漏,接口、墊圈完整無缺,水帶長度符合要求;消火栓栓口和水帶接扣、水槍和水帶接扣應相匹配,水帶和水帶接扣的連接應牢固可靠;轉動消防軟管卷盤,拉動軟管,消防軟管卷盤的卷盤軸與彎管、消防軟管與軟盤管進出口、軟管與進水控制閥、軟管與噴槍的連接牢固可靠;消火栓的閥門啟閉應靈活,栓口出水口方向宜向下或與設置墻面垂直,采用旋轉型栓口時,應旋轉可靠、無卡澀。

  c)查看消火栓按鈕安裝應牢固無松動,巡檢指示燈應正常閃亮;消火栓按鈕布線應穿管保護。

  d)消火栓按鈕啟動控制功能測試:設置為直接啟泵時,按下消火栓按鈕,消防水泵應能啟動,消防控制室應能顯示啟泵按鈕的位置;消防水泵啟動后,消火栓按鈕處應有消防水泵啟動確認燈顯示;設置為聯動觸發(fā)信號時,啟動消火栓按鈕,消防控制室應能收到報警信號,顯示報警部位。當采用干式消火栓系統時,消火栓按鈕應能直接開啟干式消火栓系統快速啟閉裝置。

  e)消火栓出水測試:選擇不同樓層抽測消火栓靜水壓力和出水壓力。

  1)采用消火栓測壓接頭測試系統各分區(qū)的最不利點消火栓栓口的靜水壓力,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一類高層公共建筑,不應低于0.10MPa,但當建筑高度超過100m時,不應低于0.15MPa;高層住宅、二類高層公共建筑、多層公共建筑,不應低于0.07MPa,多層住宅不宜低于0.07MPa;工業(yè)建筑不應低于0.10MPa,當建筑體積小于20000m³時,不宜低于0.07MPa;設置穩(wěn)壓泵時,不應低于0.15MPa。

  2)采用消火栓測壓接頭測試系統各供水分區(qū)的最有利點及最不利點消火栓栓口的出水壓力,啟動消防水泵,消火栓栓口動壓不應大于0.50MPa,當大于0.70MPa時必須設置減壓裝置;高層建筑、廠房、庫房和室內凈空高度超過8m的民用建筑等場所,消火栓栓口動壓不應小于0.35MPa,且消防水槍充實水柱應按13m計算;其他場所,消火栓栓口動壓不應小于0.25MPa,且消防水槍充實水柱應按10m計算。

  定期保養(yǎng)方法:

  a)采用專用清潔工具清潔消火栓箱箱門、頂部、箱內灰塵、污漬,頂部及內部無雜物。

  b)對消火栓進行除銹、噴漆。

  c)對旋轉型消火栓施涂潤滑脂。

7.4.7 干式消火栓系統快速啟閉裝置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

  b)啟動功能

  c)干式報警閥組充氣系統運行狀態(tài)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干式報警閥、雨淋閥或電磁閥、電動閥等快速啟閉裝置外觀應完好,安裝應牢固,標志應清晰,閥門處于正常啟閉狀態(tài);報警閥組進、出口的控制閥應采用信號閥,不采用信號閥時,應用鎖具固定閥位;電磁閥、電動閥供電、啟閉性能及反饋信號應正常。

  b)啟動功能測試:設置干式報警閥時,打開系統試驗閥或試驗消火栓,干式報警閥在充氣壓力下降到設定值時應能及時啟動;設置雨淋閥或電磁閥、電動閥等快速啟閉裝置時,打開系統試驗閥或試驗消火栓,按下消火栓按鈕,應能直接開啟快速啟閉裝置,當采用電動閥時開啟時間不應超過30s。用秒表計時,查看水流到試驗裝置出口所需時間(系統的充水時間)不應大于5min。

  c)設置干式報警閥時,緩慢開啟干式報警閥試驗閥小流量排氣,空氣壓縮機啟動后關閉試驗閥,查看干式報警閥充氣系統運行情況,在設定低壓點時應啟動,在設定高壓點時應停止充氣,當壓力低于設定低壓點時應報警。

  定期保養(yǎng)方法:

  a)對報警閥組表面進行除污、除銹和噴漆。

  b)對過濾器排渣,清理過濾器的臟物和雜質。

  c)盤動、潤滑或調節(jié)水力警鈴,使其轉動順暢。

  d)緊固報警閥組法蘭處的連接螺栓,在外露螺紋處施涂潤滑脂。

  e)打開報警閥閥體清潔內部零配件,清理水垢、銹蝕等雜質,零配件如有明顯銹蝕、變形應更換,檢查膜片和閥瓣密封面等密封件,如有壓痕變形、老化發(fā)硬、粘貼、龜裂等應更換。

  f)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保養(yǎng)空氣壓縮機。

7.4.8 減壓閥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

  b)流量和壓力性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減壓閥組外觀應完好,安裝應牢固,標志應清晰,減壓閥閥體上的呼吸孔應通暢,減壓閥水流方向應與供水管網水流方向一致。

  b)查看減壓閥前后壓力表,打開減壓閥后的壓力試驗排水閥進行放水試驗,排水應通暢,減壓閥的閥前閥后動靜壓力、閥后動靜壓差應滿足設計要求,減壓閥的閥前閥后壓力比值不宜大于3:1,閥前后壓力差不宜超過0.40MPa,減壓閥的水頭損失應小于設計閥后靜壓和動壓差。

  c)通過減壓閥設置的流量檢測測試接口或流量計測試出流量,減壓閥的出流量應滿足設計要求。當出流量為設計流量的150%時,閥后動壓不應小于額定設計工作壓力的65%;減壓閥在小流量、設計流量和設計流量的150%時不應出現噪聲明顯增加或管道出現喘振。

  定期保養(yǎng)方法:

  a)對減壓閥組表面進行除污、除銹和噴漆。

  b)對過濾器排渣,清理過濾器的臟物和雜質。

  c)減壓閥的閥前閥后動靜壓力、閥后動靜壓差不滿足設計要求時,可通過反復啟閉放水閥的方式沖洗雜質,沖洗無效時,應解體清理和調整。

  d)兩組減壓閥并聯設置為一用一備時,應按單個減壓閥工作狀態(tài)進行保養(yǎng),保養(yǎng)完成后可保持兩個減壓閥均處于準工作狀態(tài)。

7.4.9 安全泄放裝置(安全閥、水力控制泄壓閥)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

  b)泄壓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安全泄放裝置外觀應完好,安裝應牢固,標志應清晰,無漏水,裝置前控制閥、泄壓閥各球閥應常開。

  b)啟動消防水泵,查看消防水泵出水管上或減壓閥后壓力表、泄壓閥壓力表變化,當壓力值達到泄壓設定值時應能泄壓,泄壓值應符合設計要求或宜為泵組工作揚程的1.2倍。

  定期保養(yǎng)方法:

  a)對裝置表面進行除污、除銹和噴漆。

  b)緊固調整螺桿及調節(jié)圈螺釘的鎖緊螺母。

  c)打開裝置清潔內部零配件,清理水垢、銹蝕等雜質,檢查膜片和閥瓣密封面等密封件。

7.4.10 管網及系統其他組件、附件

  維護保養(yǎng)內容:外觀及工作狀態(tài)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外觀應完好,安裝應牢固,架空管道外應刷紅色油漆或涂紅色環(huán)圈標志,并應注明管道名稱和水流方向標識;寒冷地區(qū)防凍措施應完好。

  b)查看控制閥門控制閥門應有明顯的啟閉標志,應處于準工作狀態(tài),手動啟閉應靈活,無滲漏;對需要保持常開或常閉狀態(tài)的閥門,應采取鉛封、鎖鏈、標識等限位措施;對具有信號反饋功能的閥門,其狀態(tài)信號應反饋到消防控制室。

  c)查看系統過濾器無堵塞。

  d)通過開啟任一室外消火栓和室內消火栓每根立管任一消火栓進行噴水試驗,查看管道、閥門是否暢通。

  定期保養(yǎng)方法:

  a)對管道、支吊架、閥門、過濾器、壓力表彎等進行除污、除銹和噴漆。

  b)緊固恢復脫落或松動的管道支吊架,緊固閥門支架和法蘭連接處的螺栓,并在外露螺紋處施涂潤滑脂。

  c)在閥門閥桿螺紋及傳動機構等處施涂潤滑脂,并開關啟閉1~2次。

  d)對室外閥門的閥桿加保護套進行保護,以防雨、雪、塵土銹蝕污染閥桿。

  e)對過濾器排渣,清理過濾器的臟物和雜質。

  f)旋動壓力表三通旋塞閥放水沖洗,觀察壓力表示值變化,使用有效期內的經檢定或校驗合格的壓力表對系統各壓力表比對校準。

7.4.11 消火栓系統聯動功能測試

  維護保養(yǎng)內容:系統聯動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可選取屋頂層試驗消火栓和首層消火栓進行測試。連接壓力表及悶蓋,開啟消火栓(干式消火栓系統還應開啟干式報警閥或雨淋閥、電磁閥、電動閥),可測量栓口靜水壓力;做試射試驗,可觀測出水流量和壓力情況。對于常高壓給水系統,可直接觀測出水流量和壓力是否符合設計要求;當采用市政管網給水系統時,應按常高壓給水系統的要求進行試驗。

  b)臨時高壓濕式消火栓系統聯動功能測試:將系統置于自動狀態(tài),在消防水泵房通過試驗管或放水閥門放水,或者連接水帶、水槍,開啟消火栓出水,穩(wěn)(增)壓泵應啟動;消防水泵出水管上的低壓壓力開關、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開關動作信號應能直接聯鎖啟動消防水泵,低壓壓力開關、流量開關動作及消防水泵啟動信號應能反饋至消防控制室(采用消火栓按鈕直接啟泵時,按下消火栓按鈕,消防水泵應能直接啟動,消火栓按鈕的位置及消防水泵啟動信號應能反饋至消防控制室,同時消火栓按鈕處啟泵確認燈應點亮);消防水泵啟動后,穩(wěn)(增)壓泵應停止運行,消防水泵啟動后不得自動停泵。

  c)臨時高壓干式消火栓系統聯動功能測試:設置干式報警閥時,打開系統試驗閥或試驗消火栓,干式報警閥在充氣壓力下降到設定值時應能及時啟動(干式報警閥設置加速排氣器時,加速排氣器動作后應有反饋信號顯示);設置雨淋閥或電磁閥、電動閥等快速啟閉裝置時,打開系統試驗閥或試驗消火栓,按下消火栓按鈕,應能直接開啟快速啟閉裝置;壓力開關應發(fā)出信號并聯鎖啟動消防水泵,水力警鈴動作應發(fā)出報警信號;消防水泵出水管上的低壓壓力開關、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開關動作,應能直接聯鎖啟動消防水泵,并應有反饋信號顯示。

7.5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7.5.1 消防供水設施

  維護保養(yǎng)內容、方法和要求同7.4.1、7.4.2、7.4.3、7.4.4。

7.5.2 濕式報警閥組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及工作狀態(tài)

  b)啟動、報警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報警閥組外觀應完好,安裝應牢固,標志應清晰,供水系統、保護區(qū)域應明確,排水設施應暢通,閥門應處于正常啟閉狀態(tài)(正常工況下報警閥組各閥門啟閉狀態(tài):泄水閥,常閉,報警閥試驗時打開;報警管路控制閥,常開;警鈴試驗閥,常閉,警鈴試驗時打開;水源側管路控制閥,常開);報警閥組進、出口的控制閥應采用信號閥,不采用信號閥時,應用鎖具固定閥位。

  b)查看報警閥的壓力表應能正常顯示符合設定值,閥前后壓力表壓差小于0.01MPa。

  c)查看報警閥延遲器準工作狀態(tài)應無出水,放水試驗時延遲器應自動排水。

  d)查看水力警鈴的位置應設在有人值班的地點附近或公共通道的外墻上。

  e)濕式報警閥組啟動、報警功能測試:打開試驗閥放水,用秒表計時,帶延遲器的水力警鈴應在5s~90s內發(fā)出報警鈴聲,不帶延遲器的水力警鈴應在放水后15s內發(fā)出報警鈴聲,用數字聲級計測量,距水力警鈴3m遠處的聲壓級不應低于70dB;壓力開關應能及時動作并連鎖啟動噴淋泵,消防聯動控制器應能接收并顯示壓力開關及噴淋泵的反饋信號;關閉試驗閥門,系統復位后,水力警鈴應停止報警、壓力開關停止動作、報警閥上下壓力表指示正常,延遲器最大排水時間不超過5min。

  定期保養(yǎng)方法:

  a)對報警閥組表面進行除污、除銹和噴漆。

  b)清理過濾器的臟物和雜質,疏通延遲器節(jié)流孔,確保暢通。

  c)盤動、潤滑或調節(jié)水力警鈴,使其轉動順暢。

  d)緊固報警閥組法蘭處的連接螺栓,在外露螺紋處施涂潤滑脂。

  e)打開報警閥閥體清潔內部零配件,清理水垢、銹蝕等雜質,零配件如有明顯銹蝕、變形應更換,檢查膜片和閥瓣密封面等密封件,如有壓痕變形、老化發(fā)硬、粘貼、龜裂等應更換。

7.5.3 干式報警閥組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及工作狀態(tài)

  b)啟動、報警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報警閥組外觀應完好,安裝應牢固,標志應清晰,供水系統、保護區(qū)域應明確,排水設施應暢通,閥門應處于正常啟閉狀態(tài);報警閥組進、出口的控制閥應采用信號閥,不采用信號閥時,應用鎖具固定閥位。

  b)查看報警閥的壓力表應能正常顯示符合設定值,閥前穩(wěn)壓值不得小于0.25MPa。

  c)查看空氣壓縮機和氣壓控制裝置運行應正常。

  d)查看水力警鈴的位置應設在有人值班的地點附近或公共通道的外墻上。

  e)干式報警閥組啟動、報警功能測試:打開試驗閥,水力警鈴應發(fā)出報警鈴聲,壓力開關應能及時動作并連鎖啟動快速排氣閥入口電動閥和噴淋泵,消防聯動控制器應能接收并顯示壓力開關及噴淋泵的反饋信號;關閉試驗閥門,系統復位后,水力警鈴應停止報警、壓力開關停止動作、報警閥上下壓力表指示正常。

  f)緩慢開啟干式報警閥試驗閥小流量排氣,空氣壓縮機啟動后關閉試驗閥,查看干式報警閥充氣系統運行情況,在設定低壓點時應啟動,在設定高壓點時應停止充氣,當壓力低于設定低壓點時應報警。

  定期保養(yǎng)方法同7.4.7。

7.5.4 預作用報警閥組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及工作狀態(tài)

  b)啟動、報警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報警閥組外觀應完好,安裝應牢固,標志應清晰,供水系統、保護區(qū)域應明確,排水設施應暢通,閥門應處于正常啟閉狀態(tài);報警閥組進、出口的控制閥應采用信號閥,不采用信號閥時,應用鎖具固定閥位。

  b)查看報警閥的壓力表應能正常顯示符合設定值,閥前穩(wěn)壓值不得小于0.25MPa。

  c)設有充氣裝置時,查看空氣壓縮機和氣壓控制裝置運行應正常;

  d)查看水力警鈴的位置應設在有人值班的地點附近或公共通道的外墻上。

  e)預作用報警閥組啟動、報警功能測試:現場手動開啟機械啟動裝置啟動預作用報警閥的電磁閥,或在消防控制室遠程啟動預作用報警閥的電磁閥,預作用報警閥應在15s內啟動(公稱直徑大于200mm的預作用報警閥應在60s內啟動),水力警鈴應發(fā)出報警鈴聲,壓力開關應能及時動作并連鎖啟動快速排氣閥入口電動閥和噴淋泵,消防聯動控制器應能接收并顯示壓力開關及噴淋泵的反饋信號;關閉電磁閥,系統復位后,水力警鈴應停止報警、壓力開關停止動作、報警閥上下壓力表指示正常。

  定期保養(yǎng)方法同7.4.7。

7.5.5 雨淋報警閥組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及工作狀態(tài)

  b)啟動、報警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報警閥組外觀應完好,安裝應牢固,標志應清晰,供水系統、保護區(qū)域應明確,排水設施應暢通,閥門應處于正常啟閉狀態(tài);報警閥組進、出口的控制閥應采用信號閥,不采用信號閥時,應用鎖具固定閥位。

  b)查看報警閥的壓力表應能正常顯示符合設定值,閥前穩(wěn)壓值不得小于0.25MPa。配置傳動管時,傳動管的壓力表顯示應符合設定值;氣壓傳動管的充氣裝置運行應正常。

  c)查看水力警鈴的位置應設在有人值班的地點附近或公共通道的外墻上。

  d)雨淋報警閥組啟動、報警功能測試:現場傳動管開啟、手動開啟或消防控制室電動開啟雨淋報警閥,報警閥應在15s內啟動(公稱直徑大于200mm的雨淋報警閥應在60s內啟動),水力警鈴應發(fā)出報警鈴聲,壓力開關應能及時動作并連鎖啟動噴淋泵,消防聯動控制器應能接收并顯示壓力開關及噴淋泵的反饋信號;關閉報警閥試驗閥門,系統復位后,水力警鈴應停止報警、壓力開關停止動作、報警閥壓力表指示正常。

  定期保養(yǎng)方法:

  a)清洗雨淋閥防復位器,清除閥體內水垢,使閥芯動作靈活,各節(jié)流孔保持暢通。

  b)其他同7.4.7。

7.5.6 水流指示器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

  b)報警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水流指示器外觀應完好,安裝應牢固,方向指示應正確,且應有永久性標志。

  b)開啟末端試水裝置或試水閥進行測試,水流指示器應能輸出報警電信號,消防控制室消防聯動控制器應能顯示其部位(所在防火分區(qū)或樓層);關閉末端試水裝置或試水閥,水流指示器應立即復位,消防聯動控制器顯示復位。

7.5.7 末端試水裝置、試水閥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及工作狀態(tài)

  b)放水試驗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末端試水裝置、試水閥外觀應完好,安裝應牢固,標志應清晰,安裝位置應便于檢查、試驗,應有相應排水能力的排水設施;末端試水裝置的出水,應采取孔口出流的方式排入排水管道。

  b)查看末端試水裝置、試水閥的設置,每個報警閥組控制的最不利點灑水噴頭處應設末端試水裝置,其他防火分區(qū)、樓層均應設直徑為25mm的試水閥,末端試水裝置的組件(試水閥、壓力表以及試水接頭)應完整。

  c)查看末端試水裝置壓力表讀數,應符合設計要求,且不低于0.1MPa。

  d)通過末端試水裝置、試水閥放水試驗,測試水流指示器、報警閥、壓力開關、水力警鈴的動作是否正常,噴淋泵能否自動啟動,配水管道是否暢通,以及最不利點處的噴頭工作壓力等。

7.5.8 噴頭

  維護保養(yǎng)內容:外觀及備用噴頭數量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噴頭的型號、布置、安裝方式應正確,噴頭無滲漏、噴水范圍無嚴重遮擋,濺水盤、框架、感溫元件、隱蔽式噴頭的裝飾蓋板等無變形、無噴涂層、無附著物和懸掛物。

  b)查看特殊場所噴淋頭的防護措施,有碰撞危險場所安裝的噴頭應加設防護罩,有腐蝕氣體環(huán)境和冰凍危險場所安裝的噴頭應采取防護措施。

  c)查看備用噴頭數量,其數量不應少于總數的1%,且每種型號均不應少于10只。

7.5.9 信號閥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

  b)信號反饋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信號閥外觀應完好,安裝應牢固,無滲漏,標志應清晰。

  b)查看信號閥應處于開啟狀態(tài),手動啟閉應靈活,消防控制室應能接收其啟閉信號。

  定期保養(yǎng)方法同7.4.10。

7.5.10 減壓閥

  維護保養(yǎng)內容、方法和要求同7.4.8。

7.5.11 安全泄放裝置(安全閥、水力控制泄壓閥)

  維護保養(yǎng)內容、方法和要求同7.4.9。

7.5.12 管網及系統其他組件、附件

  維護保養(yǎng)內容、方法和要求同7.4.10。

7.5.13 濕式系統聯動功能測試

  維護保養(yǎng)內容:系統聯動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進行系統聯動功能測試前,穩(wěn)壓設施正常工作,系統管道內有保持一定壓力的水。開啟最不利點末端試水裝置的試水閥,報警閥、水流指示器、噴淋泵出水干管上設置的壓力開關、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開關和報警閥組壓力開關應動作;報警閥動作后,水力警鈴應鳴響;噴淋泵出水干管上設置的壓力開關、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開關和報警閥組壓力開關動作后,應直接自動啟動噴淋泵,穩(wěn)壓設施停止工作;消防聯動控制器應顯示水流指示器、流量開關、壓力開關及噴淋泵動作的反饋信號,并能直接手動啟停噴淋泵。用秒表計時,濕式系統的最不利點處末端放水試驗時,自放水開始至水泵啟動時間不應超過5min。

7.5.14 干式系統聯動功能測試

  維護保養(yǎng)內容:系統聯動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進行系統聯動功能測試前,穩(wěn)壓和充氣設施正常工作,干式報警閥前充滿保持一定壓力的水,干式報警閥后充滿保持一定壓力的氣體。開啟最不利點末端試水裝置的試水閥,加速器、報警閥、水流指示器、噴淋泵出水干管上設置的壓力開關、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開關和報警閥組壓力開關應動作;報警閥動作后,系統充水,水力警鈴應鳴響;噴淋泵出水干管上設置的壓力開關、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開關和報警閥組壓力開關動作后,應直接自動啟動噴淋泵,同時聯動開啟排氣閥入口電動閥,穩(wěn)壓和充氣設施停止工作;消防聯動控制器應顯示加速器、水流指示器、流量開關、壓力開關、電動閥及噴淋泵動作的反饋信號,并能直接手動啟停噴淋泵。用秒表計時,干式系統配水管道的充水時間不宜大于1min。

  b)干式系統聯動功能測試后,應排除干式報警閥后的水,將系統恢復到準工作狀態(tài)。當系統不能進行充水或噴射試驗時,可關閉干式報警閥后水流不進入系統管網的控制閥門,開啟系統流量和壓力試驗裝置放水閥門進行聯動功能測試,并查看系統流量、壓力是否符合設計要求。通過系統流量和壓力試驗裝置進行放水試驗時,水流指示器不會動作。

7.5.15 預作用系統聯動功能測試

  維護保養(yǎng)內容:系統聯動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進行系統聯動功能測試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投入運行、穩(wěn)壓設施和充氣設施(設置時)正常工作。使同一報警區(qū)域內兩只及以上獨立的感煙火災探測器,或一只感煙火災探測器與一只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發(fā)出報警信號,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聯動控制器應能自動打開預作用報警閥的電磁閥,報警閥開啟,系統充水,水流指示器、噴淋泵出水干管上設置的壓力開關、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開關和報警閥組壓力開關應動作;報警閥動作后,水力警鈴應鳴響;噴淋泵出水干管上設置的壓力開關、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開關和報警閥組壓力開關壓力開關動作后,應直接自動啟動噴淋泵,同時聯動開啟排氣閥入口電動閥(試驗同時還應手動開啟末端試水裝置的試水閥),穩(wěn)壓設施停止工作;消防聯動控制器應顯示電磁閥、水流指示器、流量開關、壓力開關、電動閥及噴淋泵動作的反饋信號和有壓氣體管道氣壓狀態(tài)信號,并能直接手動啟停噴淋泵和啟閉電動閥、電磁閥。當預作用系統處于準工作狀態(tài)時嚴禁管道充水的場所和用于替代干式系統的場所,宜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充氣管道上設置的壓力開關控制的預作用系統。用秒表計時,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充氣管道上設置的壓力開關開啟預作用報警閥的預作用系統,其配水管道充水時間不宜大于1min;僅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動開啟預作用報警閥的預作用系統,其配水管道充水時間不宜大于2min。

  b)預作用系統聯動功能測試后,應排除預作用報警閥后的水,將系統恢復到準工作狀態(tài)。當系統不能進行充水或噴射試驗時,可關閉預作用報警閥后水流不進入系統管網的控制閥門,開啟系統流量和壓力試驗裝置放水閥門進行聯動功能測試,并查看系統流量、壓力是否符合設計要求。通過系統流量和壓力試驗裝置進行放水試驗時,水流指示器不會動作。

7.5.16 雨淋系統聯動功能測試

  維護保養(yǎng)內容:系統聯動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當采用傳動管控制的系統時,模擬傳動管泄壓后,應聯動開啟雨淋報警閥,系統充水,水流指示器、噴淋泵出水干管上設置的壓力開關、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開關和報警閥組壓力開關應動作;當采用火災探測器控制的系統時,使同一報警區(qū)域內兩只及以上獨立的感溫火災探測器,或一只感溫火災探測器與一只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發(fā)出報警信號,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聯動控制器應能自動打開雨淋報警閥的電磁閥,報警閥開啟,水流指示器、噴淋泵出水干管上設置的壓力開關、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開關和報警閥組壓力開關應動作;報警閥動作后,水力警鈴應鳴響;噴淋泵出水干管上設置的壓力開關、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開關和報警閥組壓力開關動作后,應直接自動啟動噴淋泵;消防聯動控制器應顯示電磁閥、水流指示器、流量開關、壓力開關及噴淋泵動作的反饋信號,并能直接手動啟停噴淋泵和啟閉電磁閥;并聯設置多臺雨淋報警閥組的系統,邏輯控制關系應符合設計要求。用秒表計時,雨淋系統配水管道充水時間不宜大于2min。

  b)當系統不能進行充水或噴射試驗時,可關閉雨淋報警閥后水流不進入系統管網的控制閥門,開啟系統流量和壓力試驗裝置放水閥門進行聯動功能測試,并查看系統流量、壓力是否符合設計要求。通過系統流量和壓力試驗裝置進行放水試驗時,水流指示器不會動作。

7.5.17 水幕系統聯動功能測試

  維護保養(yǎng)內容、方法和要求同7.5.16。當自動控制的水幕系統用于防火卷簾的保護時,應由防火卷簾下落到樓板面的動作信號與本報警區(qū)域內任一火災探測器或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報警信號作為雨淋報警閥組啟動的聯動觸發(fā)信號,并應由消防聯動控制器聯動控制水幕系統相關控制閥組的啟動;僅用水幕系統作為防火分隔時,應由該報警區(qū)域內兩只獨立的感溫火災探測器的火災報警信號作為雨淋報警閥組啟動的聯動觸發(fā)信號,并應由消防聯動控制器聯動控制水幕系統相關控制閥組的啟動。

7.5.18 防護冷卻系統聯動功能測試

  維護保養(yǎng)內容、方法和要求同7.5.13。

7.5.19 局部應用系統

  維護保養(yǎng)內容、方法和要求同7.5.1、7.5.2、7.5.6、7.5.7、7.5.8、7.5.9、7.5.12、7.5.13。

7.6 水噴霧滅火系統

7.6.1 消防供水設施

  維護保養(yǎng)內容、方法和要求同7.4.1、7.4.2、7.4.3、7.4.4。

7.6.2 雨淋報警閥組

  維護保養(yǎng)內容、方法和要求同7.5.5。當系統供水控制閥采用電動控制閥或氣動控制閥時,應符合7.6.3的要求。

7.6.3 電動控制閥、氣動控制閥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及工作狀態(tài)

  b)啟動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控制閥外觀應完好,安裝應牢固,標志應清晰,供水系統、保護區(qū)域應明確,排水設施應暢通,閥門應處于正常啟閉狀態(tài),手動開啟或關閉應靈活、無卡澀;當閥門安裝在閥門井內時,宜將閥門的閥桿加長,并宜使電動執(zhí)行器高于井頂。

  b)當系統供水控制閥采用氣動控制閥時,氣動閥宜設置儲備氣罐,氣罐的容積應符合設計要求,可按與氣罐連接的所有氣動閥啟閉3次所需氣量計算。

  c)電動控制閥、氣動控制閥啟動功能測試:模擬火災信號開啟、現場機械應急開啟或消防控制室開啟控制閥,控制閥應在45s內啟動,并連鎖啟動消防水泵,消防聯動控制器應能接收并顯示控制閥啟閉、消防水泵的反饋信號,應能在閥門故障時報警并顯示故障原因。

  定期保養(yǎng)方法:

  a)對控制閥表面進行除污、除銹和噴漆。

  b)緊固控制閥組法蘭處的連接螺栓,在外露螺紋處施涂潤滑脂。

7.6.4 噴頭

  維護保養(yǎng)內容、方法和要求同7.5.8。

7.6.5 管網及系統其他組件、附件

  維護保養(yǎng)內容、方法和要求同7.4.10。

7.6.6 水噴霧滅火系統聯動功能測試

  當系統供水控制閥采用雨淋報警閥時,維護保養(yǎng)內容、方法和要求同7.5.16;當系統供水控制閥采用電動控制閥或氣動控制閥時,維護保養(yǎng)內容、方法和要求同7.6.3。

  a)用于保護液化烴儲罐的系統,在啟動著火罐雨淋報警閥的同時,應能啟動需要冷卻的相鄰儲罐的雨淋報警閥。

  b)用于保護甲B、乙、丙類液體儲罐的系統,在啟動著火罐雨淋報警閥(或電動控制閥、氣動控制閥)的同時,應能啟動需要冷卻的相鄰儲罐的雨淋報警閥(或電動控制閥、氣動控制閥)。

  c)分段保護輸送機皮帶的系統,在啟動起火區(qū)段的雨淋報警閥的同時,應能啟動起火區(qū)段下游相鄰區(qū)段的雨淋報警閥,并應能同時切斷皮帶輸送機的電源。

  d)當水噴霧滅火系統誤動作會對保護對象造成不利影響時,應采用兩個獨立火災探測器的報警信號進行連鎖控制;當保護油浸電力變壓器的水噴霧滅火系統采用兩路相同的火災探測器時,系統宜采用火災探測器的報警信號和變壓器的斷路器信號進行連鎖控制。

7.7 自動跟蹤定位射流滅火系統

 7.7.1 消防供水設施

  維護保養(yǎng)內容、方法和要求同7.4.1、7.4.2、7.4.3、7.4.4。

7.7.2 滅火裝置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

  b)俯仰和水平回轉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外觀應完好,無銹蝕,無變形及其他機械性損傷,安裝應牢固,周圍無遮擋物或障礙物。

  b)操作系統控制主機或現場控制箱,滅火裝置(自動消防炮、噴射型自動射流滅火裝置)俯仰和水平回轉應靈活,轉向應準確,反饋信號應正常,動作時在設計規(guī)定的回轉范圍內與周圍的構件無觸碰。采用角度儀測量,操作角度應符合設計要求(水平回轉角應不小于180°,最小俯角應不大于-90°,最大仰角應不小于+30°)。具有直流-噴霧轉換功能的滅火裝置,轉換功能應正常。

7.7.3 探測裝置

  維護保養(yǎng)內容、方法和要求同7.3.1。

7.7.4 控制主機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及工作狀態(tài)

  b)控制功能、火災現場視頻實時監(jiān)控和記錄功能、報警功能、消音功能、復位功能、自檢功能、信息顯示與查詢功能、電源自動轉換功能等基本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控制主機外觀應完好,無明顯的機械損傷;安裝應牢固,不應傾斜;外部線路應無缺損,接線端子應無松脫,線標端子標識應清晰,外部接口接觸良好;接地應牢固,永久性標識明顯。

  b)通過面板指示燈、提示音和文字等方式查看控制主機指示燈、顯示屏、音響器件等應完好有效,開關和按鍵、操作機構靈活可靠,功能標注清晰。

  c)控制功能測試:使系統控制主機處于手動控制狀態(tài),消防水泵控制柜處于自動狀態(tài)。手動操作消防水泵遠程啟動,查看消防水泵的動作及反饋信號應正常,消防水泵遠程啟動后應在水泵控制柜上手動停止;手動操作每臺自動控制閥的開啟、關閉,查看自動控制閥的啟、閉動作及反饋信號應正常;手動操作每臺滅火裝置(自動消防炮和噴射型自動射流滅火裝置)俯仰和水平回轉,查看滅火裝置的動作及反饋信號應正常,且在設計規(guī)定的回轉范圍內與周圍構件應無觸碰;對具有直流-噴霧轉換功能的滅火裝置,手動操作檢驗其直流-噴霧動作功能應正常。在自動控制狀態(tài)下,控制主機應能按設定程序控制滅火裝置動作,應具備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其它聯動控制設備自動通信的功能;在自動方式下,手動插入操作優(yōu)先。

  d)其他維護保養(yǎng)內容,其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同7.3.3。

  定期保養(yǎng)方法同7.3.3。

7.7.5 現場控制箱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及工作狀態(tài)

  b)控制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控制箱外觀應完好,無明顯的機械損傷;安裝應牢固,不應傾斜;永久性標識明顯??刂葡鋺阌诂F場手動操作,具有防誤操作的措施,并應能觀察到滅火裝置動作。

  b)通過面板指示燈、文字等方式查看控制主機指示燈、顯示屏等應完好有效,開關和按鍵、靈活可靠,功能標注清晰。

  c)控制功能測試:使現場控制箱處于手動控制狀態(tài),消防水泵控制柜處于自動狀態(tài)。操作現場控制箱,控制箱應能控制自動消防炮或噴射型自動射流滅火裝置的水平、俯仰回轉動作、射流狀態(tài)轉換,應能控制自動控制閥的開啟和關閉,應能遠程啟動消防水泵,并能顯示消防水泵、自動控制閥等的狀態(tài)。在自動方式下,手動插入操作優(yōu)先。

  定期保養(yǎng)方法同7.3.3。

7.7.6 自動控制閥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及工作狀態(tài)

  b)啟動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自動控制閥(電磁閥或電動閥)外觀應完好,安裝應牢固,標志應清晰,閥門處于正常關閉狀態(tài);自動控制閥(電磁閥或電動閥)供電應正常。

  b)啟動功能測試:操作系統控制主機或現場控制箱,自動控制閥的啟閉性能及反饋信號應正常。

7.7.7 水流指示器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

  b)報警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水流指示器外觀應完好,安裝應牢固,方向指示應正確,且應有永久性標志。每臺自動消防炮及噴射型自動射流滅火裝置、每組噴灑型自動射流滅火裝置的供水支管上應設置水流指示器,且應安裝在手動控制閥的出口之后。

  b)開啟模擬末端試水裝置,水流指示器應能輸出報警電信號,系統控制主機應能顯示其部位;關閉模擬末端試水裝置,水流指示器應立即復位,控制主機顯示復位。

7.7.8 模擬末端試水裝置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及工作狀態(tài)

  b)放水試驗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末端試水裝置外觀應完好,安裝應牢固,標志應清晰,安裝位置應便于檢查、試驗,應有相應排水能力的排水設施;末端試水裝置的出水,應采取孔口出流的方式排入排水管道。

  b)查看末端試水裝置的設置,每個保護區(qū)的管網最不利點處應設模擬末端試水裝置,模擬末端試水裝置的組件(探測部件、壓力表、自動控制閥、手動試水閥、試水接頭及排水管)應完整。

  c)使系統處于自動控制狀態(tài),在模擬末端試水裝置探測范圍內放置油盤試驗火,用秒表計時,系統應能在規(guī)定時間(自動消防炮不大于60s,噴射型、噴灑型自動射流滅火裝置不大于30s)內自動完成火災探測、火災報警、啟動消防水泵、打開該模擬末端試水裝置的自動控制閥。打開手動試水閥,查看模擬末端試水裝置出水的壓力和流量應符合設計要求。

7.7.9 信號閥

  系統的環(huán)狀供水管網上應設置具有信號反饋的檢修閥,每臺自動消防炮或噴射型自動射流滅火裝置、每組噴灑型自動射流滅火裝置的供水支管上應設置具有信號反饋的手動控制閥,維護保養(yǎng)內容、方法和要求同7.5.9。

7.7.10 安全泄放裝置(安全閥、水力控制泄壓閥)

  維護保養(yǎng)內容、方法和要求同7.4.9。

7.7.11 管網及系統其他組件、附件

  維護保養(yǎng)內容、方法和要求同7.4.10。

7.7.12 自動跟蹤定位射流滅火系統聯動功能測試

  維護保養(yǎng)內容:系統聯動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使系統處于自動控制狀態(tài),在系統保護區(qū)內的任意位置上放置油盤試驗火或其他模擬火災設施,系統控制主機在接到火警信號、確認火災發(fā)生后,聲、光警報器應動作、火源部位視頻監(jiān)控記錄應啟動,應能啟動相應的滅火裝置自動瞄準火源、啟動消防水泵、打開相應的自動控制閥、啟動滅火裝置射流滅火;系統動作后,控制主機上消防水泵、水流指示器、自動控制閥等的狀態(tài)顯示應正常;系統的火災報警信息應傳送給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并應按設計要求完成有關消防聯動功能。自動消防炮滅火系統和噴射型自動射流滅火系統應至少有2臺滅火裝置對火源掃描定位,并應至少有1臺且最多2臺滅火裝置自動開啟射流;噴灑型自動射流滅火系統發(fā)現火源的探測裝置對應的滅火裝置應自動開啟射流,且其中應至少有一組滅火裝置能進行射流滅火。移除試驗火或模擬設施,控制主機應能延時關閉自動控制閥,自動消防炮滅火系統和噴射型自動射流滅火系統不小于5min,噴灑型自動射流滅火系統不小于10min;再放置油盤試驗火或模擬設施,系統應能再次啟動。

  b)當系統不能進行充水或噴射試驗時,可關閉消防水泵出水總管控制閥、打開消防水泵試水管上的試水閥進行測試,完成自動跟蹤定位滅火模擬動作,此時水流指示器不會動作。

7.8 細水霧滅火系統

7.8.1 泵組系統儲水箱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及結構材料

  b)有效容積、自動補水裝置

  c)寒冷地區(qū)防凍措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外觀應完好,結構密閉,無變形、滲漏、腐蝕和其他機械損傷。

  b)查看就地水位顯示裝置,水位應正常,有效容積滿足設計要求;開啟儲水箱上的泄水閥,放水至設定的最低水位,查看自動補水裝置是否開始補水,儲水箱內水位上升至設定的最高水位,查看自動補水裝置是否停止補水;在消防控制室查看儲水箱水位、最高和最低報警水位的顯示裝置,應與現場一致。

  c)查看寒冷地區(qū)儲水箱的保溫、采暖或局部加熱等防凍措施應完好。

  定期保養(yǎng)方法:

  a)使用扭力扳手均勻緊固與儲水箱連接的全部法蘭、防水套管螺栓,并在外露螺紋處施涂少量潤滑脂保護。

  b)清洗儲水箱、過濾器,儲水箱每半年換水一次。

7.8.2 泵組系統消防水泵、穩(wěn)壓泵及控制柜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及工作狀態(tài)

  b)消防水泵、穩(wěn)壓泵手動啟動、停止功能、自動啟動功能

  c)消防水泵、穩(wěn)壓泵主、備泵自動切換功能

  維護保養(yǎng)方法和要求同7.4.2、7.4.3。自動啟動檢查,對于開式系統,可采用打開泄放試驗閥,模擬火災信號啟動泵組;對于閉式系統,可采用開啟試水閥啟動泵組。手動啟動、停止檢查,可采用打開泄放試驗閥,在消防控制室和消防水泵房(供水裝置處)按下水泵啟動、停止按鈕啟動、停止泵組。

7.8.3 瓶組系統儲氣瓶組、儲水瓶組

  維護保養(yǎng)內容:外觀及工作狀態(tài)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外觀應完好,無變形、滲漏、銹蝕和其他機械損傷;安裝應牢固,瓶組支、框架應無松動,連接管應無變形、裂紋及老化現象;儲氣瓶組(儲氣容器、容器閥或釋放閥、安全泄放裝置、壓力顯示裝置、驅動裝置等)、儲水瓶組(儲水容器、安全泄放裝置、瓶接頭及虹吸管等)組件應完整,銘牌應清晰。

  b)查看瓶組的機械應急操作裝置,與保護場所對應的標識應明顯,并應有鉛封的安全銷或保護罩。

  c)稱重檢查按儲水容器,查看儲水容器水位和儲氣容器內氮氣或壓縮空氣的儲存壓力,應符合設計要求。

  定期保養(yǎng)方法:

  a)儲氣瓶自充裝之日起,每滿五年的前一個月,應委托氣瓶檢驗機構對氣瓶及容器閥檢驗一次。

  b)儲水容器內的水應按產品制造商的要求定期更換。

7.8.4 分區(qū)控制閥(組)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及工作狀態(tài)

  b)啟閉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分區(qū)控制閥(組)外觀應完好,無變形、滲漏、銹蝕和和其他機械損傷;安裝應牢固,標識應清晰并與其保護的防護區(qū)或保護對象相對應,閥體上的水流指示永久性標志應與水流方向一致,閥門啟閉位置正確、啟閉標志明顯,鉛封、鎖具完好,壓力表顯示應正常。

  b)啟閉功能測試:手動關閉、開啟閉式系統分區(qū)控制閥,應靈活可靠、無卡澀;閉式系統的分區(qū)控制閥應為帶開關鎖定或開關指示的閥組,采用信號閥時,應能反饋閥門的啟閉狀態(tài)和故障信號。模擬火災報警信號開啟、消防控制室開啟或現場機械應急操作開啟開式系統分區(qū)控制閥(開式系統分區(qū)控制閥可選用電磁閥、電動閥、氣動閥、雨淋閥等自動控制閥組),相對應的分區(qū)控制閥應能在接到動作指令后立即啟動,手動關閉閥門,應能反饋閥門啟閉動作信號或故障信號。

7.8.5 系統手動啟動裝置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

  b)啟動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外觀應完好,安裝應牢固,與保護場所對應標識應明顯,應有防止誤操作的措施,并應在明顯位置設置系統操作說明。

  b)操作消防控制室內和防護區(qū)入口處的系統手動啟動裝置,應能完成系統啟動的全部操作。

7.8.6 噴頭

  維護保養(yǎng)內容:外觀及備用噴頭數量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噴頭選型應正確,外觀應無變形、損壞、漏水,周圍應無遮擋物、無附著物和懸掛物;開式噴頭噴嘴應無堵塞,閉式噴頭熱敏元件應無破損。

  b)查看備用噴頭數量,其數量不應少于總數的1%,且每種型號均不應少于5只。

7.8.7 管網及系統其他組件、附件

  維護保養(yǎng)內容、方法和要求同7.4.9、7.4.10、7.5.9。每年對控制閥后的管道進行吹掃。

7.8.8 細水霧滅火系統聯動功能測試

  維護保養(yǎng)內容:系統聯動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開式系統聯動功能測試:進行實際細水霧噴放試驗時,模擬兩個獨立的火災報警信號啟動系統,分區(qū)控制閥、泵組或瓶組應能及時動作并發(fā)出相應的動作信號,系統的動作信號反饋裝置應能及時發(fā)出系統啟動的反饋信號,防護區(qū)或保護場所的入口處的聲光報警裝置和系統動作指示燈應動作,相應防護區(qū)或保護對象保護面積內的噴頭應噴出細水霧。當無法進行進行實際細水霧噴放試驗時,可關閉分區(qū)控制閥后的閥門,手動開啟泄放試驗閥,進行模擬細水霧噴放試驗。

  b)閉式系統聯動功能測試:打開試水閥,動作信號反饋裝置(壓力開關)應能直接聯鎖泵組及時啟動并發(fā)出相應的動作信號,系統的動作信號反饋裝置應能及時發(fā)出系統啟動的反饋信號。

  c)系統啟動時,應能聯動切斷帶電保護對象的電源,并應能同時切斷或關閉防護區(qū)內或保護對象的可燃氣體、液體或可燃粉體供給等影響滅火效果或因滅火可能帶來次生危害的設備和設施。

  d)火災報警聯動控制系統應能遠程啟動水泵或瓶組、開式系統分區(qū)控制閥,并應能接收水泵的工作狀態(tài)、分區(qū)控制閥的啟閉狀態(tài)及細水霧噴放的反饋信號。

7.9 泡沫滅火系統

7.9.1 消防供水設施

  維護保養(yǎng)內容、方法和要求同7.4.1、7.4.2、7.4.3、7.4.4。當泡沫噴霧系統采用由壓縮氮氣驅動儲罐內的泡沫液經離心霧化型水霧噴頭噴灑泡沫的形式時,動力瓶組、驅動裝置、分區(qū)閥、現場啟動按鈕等組件維護保養(yǎng)內容、方法和要求同7.8.3、7.8.4、7.8.5。柴油機拖動的泡沫消防水泵應分別進行電啟動和機械啟動運行試驗,啟動柴油機拖動的泡沫消防水泵時,應滿負載運行,啟動運行時間不宜少于15min。

7.9.2 泡沫液儲罐

  維護保養(yǎng)內容:外觀及工作狀態(tài)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外觀應完好,無變形、滲漏、銹蝕和其他機械損傷,安裝應牢固:罐體銘牌、標志清晰,應注明泡沫滅火劑的型號、配比濃度、泡沫滅火劑的有效日期和儲量,查看泡沫液液位應正常。

  b)查看儲罐的配件應齊全,液位計、呼吸閥、安全閥、放空閥、人孔、出液口及壓力表等功能應正常,安全閥出口不應朝向操作面;閥門應處于正常啟閉狀態(tài),手動開啟或關閉應靈活、無卡澀。

  定期保養(yǎng)方法:

  a)保質期不大于兩年的泡沫液,應每年進行一次泡沫性能檢驗,保質期在兩年以上的泡沫液,應每兩年進行一次泡沫性能檢驗。

  b)泡沫液到期或泡沫液儲量不足時應更換、補充,泡沫液變質或有過量沉降物時應更換合格泡沫液;灌裝泡沫液時,應保持罐內清潔,泡沫液型號應和原泡沫液一致,不得與其他類型泡沫液混存,不得與老化、失效的泡沫液混合使用。

  c)囊式壓力儲罐膠囊應每半年進行一次檢漏試驗,試驗時可打開排水閥,如有泡沫液排出應修補或更換膠囊。

  d)呼吸閥、安全閥應定期進行校驗。

  e)對儲罐表面進行除塵、除污。每使用完一次后應用清水將儲罐和管道內沖洗干凈,內外表面應進行補漆防腐處理。

7.9.3 比例混合器(裝置)

  維護保養(yǎng)內容:外觀及工作狀態(tài)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比例混合器(裝置)外觀應完好,組件應完整,安裝應牢固,各組件應無損傷、變形、銹蝕,各部位應密封良好;閥門應處于正常啟閉狀態(tài),手動開啟或關閉應靈活、無卡澀;壓力表應正常,銘牌、標志清晰,泡沫比例混合器(裝置)的箭頭標注方向應與液流方向一致。

  b)手動檢查平衡式比例混合裝置、機械泵入式比例混合裝置泡沫液泵,運轉應正常。必要時通過現場控制柜進行運轉試驗,泡沫液泵、動力源(驅動裝置)、電氣控制系統及各部件性能應正常、可靠,泡沫液泵的工作壓力和流量應與比例混合裝置的工作壓力范圍和流量范圍相適應。

  定期保養(yǎng)方法:

  a)對管道、支架、閥門、過濾器、壓力表彎、控制柜等進行除污、除銹和噴漆。

  a)緊固恢復脫落或松動的管道支架,緊固閥門支架和法蘭連接處的螺栓,并在外露螺紋處施涂潤滑脂。

  c)檢查泡沫液泵潤滑液液位,使液位保持在觀察孔的中間,必要時添加潤滑液。每年應更換一次潤滑液。

  d)呼吸閥、安全閥應定期校驗。

  e)每使用完一次后應用清水將泡沫液管路、混合液管路沖洗干凈。環(huán)泵式泡沫比例混合器使用后應關閉進液閥,將混合器及管道沖洗干凈后關閉進水閥。

7.9.4 泡沫產生裝置

  維護保養(yǎng)內容:外觀及工作狀態(tài)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泡沫產生裝置(泡沫槍、泡沫炮、低中高倍數泡沫產生器、泡沫噴頭等)外觀應完好,應無損傷、變形、銹蝕,標志清晰;泡沫產生裝置各部位應密封良好,吸氣孔(口)、發(fā)泡網及暴露的泡沫噴射口、開式噴頭噴嘴不得有雜物進入或堵塞,泡沫出口、噴頭周圍不得有影響泡沫噴射及泡沫流淌的障礙物,噴頭無附著物和懸掛物。

  b)高倍數泡沫產生器用手轉動葉輪應靈活;泡沫炮轉動、升降俯仰應靈活、無卡阻現象,各控制手柄(輪)應操作靈活,電動操作機構應安全可靠,泡沫炮的俯仰回轉機構應具有自鎖功能或設鎖緊裝置。

  c)查看高背壓泡沫產生器的箭頭標注方向應與液流方向一致。

  d)對泡沫產生裝置進行噴水或噴泡沫試驗,應能正常噴射。低倍數泡沫產生器進行噴水或噴泡沫試驗時,可將密封玻璃拆除。

  定期保養(yǎng)方法:

  a)對泡沫產生裝置進行除污、除銹和噴漆,清除吸氣孔(口)、發(fā)泡網、濾網、噴射口、噴頭噴嘴雜物。

  b)泡沫槍使用后檢查各部件應完整,連接應緊固,吸管和管牙接口等處橡膠墊圈應完好。

  c)緊固泡沫炮松動部位,對泡沫炮的鋼珠槽和轉動部位施涂潤滑脂。

  d)泡沫產生裝置每使用完一次后應用清水沖洗干凈。

7.9.5 泡沫消火栓

  維護保養(yǎng)內容、方法和要求同7.4.5。對泡沫消火栓進行噴水或噴泡沫試驗,其出口壓力應符合設計要求。

7.9.6 泡沫消火栓箱

  維護保養(yǎng)內容、方法和要求同7.4.6、7.9.2、7.9.3。設置在公路隧道的泡沫消火栓箱主要由箱體、比例混合器、泡沫噴槍、泡沫液罐、軟管卷盤(消防水帶)、消火栓等構成,選擇隧道進口和出口端頭的兩個泡沫消火栓箱進行泡沫噴射試驗,其射程應符合設計要求。

7.9.7 管網及系統其他組件、附件

  維護保養(yǎng)內容:外觀及工作狀態(tài)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外觀應完好,無損傷,安裝應牢固;泡沫消防水泵、泡沫混合液泵、泡沫液泵、泡沫液儲罐、泡沫產生器、泡沫液管道、泡沫混合液管道、泡沫管道、管道過濾器等宜涂紅色(色帶或色環(huán)),給水管道宜涂綠色,并應注明管道名稱和液流方向標識;泡沫噴霧系統動力瓶組、驅動裝置的儲存容器外表面宜涂黑色,正面應標明動力瓶組、驅動裝置和儲存容器的編號,集流管外表面宜涂紅色;寒冷地區(qū)防凍措施應完好。

  b)當系統設置泡沫滅火控制器時,查看和測試控制器的報警功能、控制功能、消音功能、復位功能、自檢功能、信息顯示與查詢功能、電源自動轉換功能等基本功能。泡沫滅火控制器應有泡沫泵和控制閥的手動控制按鈕,標識清晰;系統應能接收火災報警信號,自動或手動開啟泡沫滅火系統的控制閥和泡沫消防泵,并應顯示控制閥和泡沫消防泵的狀態(tài)。

  c)查看控制閥門應有明顯的啟閉標志,應處于準工作狀態(tài),手動啟閉應靈活,無滲漏;對需要保持常開或常閉狀態(tài)的閥門,應采取鉛封、鎖鏈、標識等限位措施;對具有信號反饋功能的閥門,其狀態(tài)信號應反饋到消防控制室。

  d)查看遙控功能或自動控制設施及操縱機構,性能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置在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環(huán)境或腐蝕性氣體的環(huán)境時,應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e)查看管道過濾器無堵塞。

  定期保養(yǎng)方法:

  a)除儲罐上泡沫混合液立管和液下噴射防火堤內泡沫管道及高倍數泡沫產生器進口端控制閥后的管道外,其余管道每半年應全部沖洗,清除銹渣;儲罐上泡沫混合液立管可不沖洗,但要清除銹渣。平時無壓管道若直觀檢查不能確定是否正常應做壓力試驗。

  b)每半年應對管道過濾器濾網進行清洗。

  c)每季度應對各種閥門進行一次潤滑保養(yǎng)。

  d)其他定期保養(yǎng)方法同7.4.10、7.3.3。

7.9.8 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聯動功能測試

  維護保養(yǎng)內容:系統聯動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噴水測試:可選擇所需泡沫混合液流量最大或最遠的防護區(qū)或儲罐進行測試。關閉泡沫液管路、非試驗儲罐或防護區(qū)的閥門,當為手動滅火系統時,以手動控制的方式進行一次噴水測試;當為自動滅火系統時,以手動和設定的自動控制方式各進行一次噴水測試,查看泡沫消防泵(泡沫混合液泵)、泡沫產生裝置、比例混合裝置的工作壓力和系統的響應時間(自泡沫消防水泵啟動至泡沫混合液或泡沫輸送到保護對象的時間不大于5min)應符合設計要求。

  b)噴泡沫測試:噴水測試完畢,將水放空后,可選擇最遠的防護區(qū)或儲罐進行一次噴泡沫測試;當為自動滅火系統時,以設定的自動控制方式進行;噴射泡沫的時間不宜小于1min;實測泡沫混合液的流量、發(fā)泡倍數及到達最遠防護區(qū)或儲罐的時間應符合設計要求,混合比不應低于所選泡沫液的混合比。

  c)對儲罐或不允許進行噴水、噴泡沫測試的防護區(qū),可關閉儲罐或防護區(qū)泡沫產生器的控制閥門,在試驗泡沫消火栓上連接泡沫槍或泡沫產生器、打開試驗泡沫消火栓后進行測試。

  d)系統測試完畢,應對泡沫混合液泵、泡沫液泵、泡沫液管道、泡沫混合液管道、泡沫管道、泡沫比例混合器(裝置)、泡沫消火栓、管道過濾器或噴過泡沫的泡沫產生裝置等用清水沖洗后放空,復原系統。

7.9.9 中倍數泡沫滅火系統聯動功能測試

  維護保養(yǎng)內容:系統聯動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噴水測試同7.9.8。

  b)噴泡沫測試:噴水測試完畢,將水放空后,可選擇最遠的防護區(qū)進行一次噴泡沫測試;當為自動滅火系統時,以設定的自動控制方式對防護區(qū)進行噴泡沫測試,噴射泡沫的時間不宜小于30s,實測發(fā)泡倍數、泡沫供給速率及自接到火災模擬信號至開始噴泡沫的時間應符合設計要求,混合比不應低于所選泡沫液的混合比。

  c)對不允許進行噴水、噴泡沫測試的防護區(qū),可關閉防護區(qū)泡沫產生器的控制閥門,在試驗泡沫消火栓上連接泡沫槍或泡沫產生器、打開試驗泡沫消火栓后進行測試。

  d)系統測試完畢,應對泡沫液泵、泡沫液管道、泡沫混合液管道、泡沫管道、泡沫比例混合器(裝置)、泡沫消火栓、管道過濾器或噴過泡沫的泡沫產生裝置等用清水沖洗后放空,復原系統。

7.9.10 高倍數泡沫滅火系統聯動功能測試

  維護保養(yǎng)內容、方法和要求同7.9.9。

7.9.11 泡沫—水雨淋系統聯動功能測試

  維護保養(yǎng)內容:系統聯動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噴水測試:同7.5.16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雨淋系統聯動功能測試。

  b)噴泡沫測試:噴水測試完畢,將水放空后,可選擇最遠的防護區(qū)以設定的自動控制方式對防護區(qū)進行噴泡沫測試。系統自動啟動后,泡沫液供給控制裝置應自動隨供水主控閥的動作而動作或與之同時動作;噴灑穩(wěn)定后的噴泡沫時間不宜小于1min,實測泡沫混合液發(fā)泡倍數及自接到火災模擬信號至開始噴泡沫的時間,應符合設計要求。

  c)對不允許進行噴水、噴泡沫測試的防護區(qū),可關閉雨淋報警閥后水流不進入系統管網的控制閥門,開啟系統試驗接口進行測試。

  d)系統測試完畢,應對泡沫液泵、泡沫液管道、泡沫混合液管道、泡沫管道、泡沫比例混合器(裝置)、管道過濾器或噴過泡沫的泡沫產生裝置等用清水沖洗后放空,復原系統。

7.9.12 閉式泡沫—水噴淋系統聯動功能測試

  維護保養(yǎng)內容:系統聯動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噴水測試:同7.5.13、7.5.14、7.5.15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濕式系統、干式系統、預作用系統聯動功能測試。

  b)噴泡沫測試:噴水測試完畢,將水放空后,可選擇最遠端試水裝置以手動方式分別進行最大流量和8L/s流量的噴泡沫測試。泡沫—水預作用系統手動啟動后,泡沫液供給控制裝置應自動隨供水主控閥的動作而動作或與之同時動作;噴灑穩(wěn)定后的噴泡沫時間不宜小于1min,自系統手動啟動至開始噴泡沫的時間應符合設計要求。

  c)對不允許進行噴水、噴泡沫測試的防護區(qū),可關閉報警閥后水流不進入系統管網的控制閥門,開啟系統試驗接口進行測試。

  d)系統測試完畢,應對泡沫液管道、泡沫混合液管道、泡沫管道、泡沫比例混合器(裝置)、管道過濾器或噴過泡沫的泡沫產生裝置等用清水沖洗后放空,復原系統。

7.9.13 泡沫噴霧系統聯動功能測試

  維護保養(yǎng)內容:系統聯動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噴水測試:采用比例混合裝置的泡沫噴霧系統,同7.6.6水噴霧滅火系統聯動功能測試。采用壓縮氮氣瓶組驅動的泡沫噴霧系統,同7.8.8細水霧滅火系統瓶組系統聯動功能測試。采用壓縮氮氣瓶組驅動的泡沫噴霧系統,以手動和設定的自動控制方式分別對最遠的防護區(qū)各進行一次噴水測試;以設定的自動控制方式進行噴水測試時,隨機啟動兩個動力瓶組,系統接到火災模擬信號后應能準確開啟對應防護區(qū)的閥門,系統自接到火災模擬信號至開始噴水的時間應符合設計要求;以手動控制的方式進行噴水測試時,按設計瓶組數開啟,系統自接到手動開啟信號至開始噴水的時間、系統流量和連續(xù)噴射時間應符合設計要求。

  b)噴泡沫測試:采用比例混合裝置的泡沫噴霧系統,可選擇最遠的防護區(qū)以設定的自動控制方式對防護區(qū)進行一次噴泡沫測試。系統自動啟動后,泡沫液供給控制裝置應自動隨供水主控閥的動作而動作或與之同時動作;噴灑穩(wěn)定后的噴泡沫時間不宜小于1min,自系統啟動至開始噴泡沫的時間應符合設計要求。

  c)當泡沫噴霧系統誤動作會對保護對象造成不利影響時,應采用兩個獨立火災探測器的報警信號進行連鎖控制;當保護油浸電力變壓器的泡沫噴霧系統采用兩路相同的火災探測器時,系統宜采用火災探測器的報警信號和變壓器的斷路器信號進行連鎖控制。

  d)對不允許進行噴水、噴泡沫測試的防護區(qū),可關閉報警閥或分區(qū)閥后水流不進入系統管網的控制閥門,開啟系統試驗接口進行測試。

  e)系統測試完畢,應對泡沫液管道、泡沫混合液管道、泡沫管道、泡沫比例混合器(裝置)、泡沫炮、管道過濾器或噴過泡沫的泡沫產生裝置等用清水沖洗后放空,復原系統。

7.10 氣體滅火系統

7.10.1 氣體滅火控制裝置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及工作狀態(tài)

  b)氣體滅火控制器的控制功能、延時設置功能、故障報警功能、消音功能、復位功能、自檢功能、電源自動轉換功能等基本功能

  c)手動控制裝置的啟動、停止功能,手動與自動控制轉換裝置的轉換功能,手動與自動控制狀態(tài)顯示裝置的顯示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控制器、手動控制裝置、手動與自動轉換裝置外觀應完好,無明顯的機械損傷;安裝應牢固,不應傾斜;外部線路應無缺損,接線端子應無松脫,線標端子標識應清晰,外部接口接觸良好;接地應牢固,永久性標識明顯。

  b)通過面板指示燈、提示音和文字等方式查看控制器指示燈、顯示屏、音響器件等應完好有效,開關和按鍵靈活可靠,功能標注清晰。

  c)氣體滅火控制器控制功能測試:可結合系統聯動功能測試進行,查看符合聯動控制觸發(fā)條件的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動作后,相對應的聲、光報警信號應正確,聯動設備動作應正確,延遲時間與設定時間應相符,驅動裝置動作應可靠,火災報警信號、啟動信號和受控設備的動作反饋信號應正確。延時期間,應能手動停止后續(xù)動作。氣體滅火控制器應有手動和自動控制功能,在自動狀態(tài)下,手動插入操作優(yōu)先;操作控制器的手動與自動轉換控制開關或按鈕,功能應正常。

  d)查看操作設在防護區(qū)疏散出口門外的手動控制裝置,與保護場所對應標識應明顯,應有防止誤操作的警示顯示與措施。按下啟動按鈕,氣體滅火控制器應執(zhí)行相應的聯動操作;延時期間,按下停止按鈕,氣體滅火控制器應停止正在執(zhí)行的聯動操作。

  e)當防護區(qū)設置手動與自動控制轉換裝置時,轉換功能應正常,防護區(qū)內外應有手動與自動控制狀態(tài)的顯示裝置,狀態(tài)信號應能反饋至氣體滅火控制器。

  f)氣體滅火控制器的故障報警功能、消音功能、復位功能、自檢功能、電源自動轉換功能等基本功能的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同7.3.3。

  定期保養(yǎng)方法同7.3.3。

7.10.2 儲存裝置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及工作狀態(tài)

  b)充裝量及充裝壓力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外觀應完好,無變形、滲漏、銹蝕和其他機械損傷;安裝應牢固,支、框架應無松動,連接管應無變形、裂紋及老化現象;儲存裝置組件應完整,銘牌、標志應清晰,應標明設計規(guī)定的儲存裝置編號、皮重、容積、滅火劑名稱、充裝量,充裝日期、充裝壓力;滅火劑單向閥的指示箭頭與滅火劑流向應一致。

  b)查看機械應急操作裝置,與保護場所對應的標識應明顯,并應有鉛封的安全銷或保護罩。

  c)查看安全泄壓裝置,泄壓方向不應朝向操作面,低壓二氧化碳滅火系統的安全泄壓裝置應通過專用的泄壓管接到室外。

  d)查看低壓二氧化碳儲罐的制冷裝置應正常運行,控制的溫度和壓力應符合設定值。

  e)查看低壓二氧化碳滅火系統儲存裝置、外儲壓式七氟丙烷滅火系統儲存裝置的液位計應符合設計要求,滅火劑損失10%時應及時補充。檢測高壓二氧化碳滅火系統儲存容器的稱重裝置應正常,滅火劑凈重應不小于設計量的90%,采用拉力計模擬測試損失量達到其初始充裝量的10%時,應能發(fā)出聲光報警信號。查看IG541混合氣體滅火系統、七氟丙烷等鹵代烷滅火系統儲存容器的壓力顯示,應不小于設計儲存壓力的90%;部分壓力表直接連通儲氣瓶,可直接查看壓力值;部分壓力表需要開啟壓力表底座上的連通閥門才能連通儲氣瓶,查看前先打開連通閥門,查看后關閉閥門;部分產品采用壓力傳感器測量,通過電子屏查看壓力值。設有備用量的氣體滅火系統,備用滅火劑的儲存容器應與系統管網相連,并應能與主儲存容器切換使用。

  f)預制滅火系統的設備狀態(tài)和運行狀況應正常。

  定期保養(yǎng)方法:

  a)對設備表面除塵、除污,除壓力容器外,對金屬部件表面除銹和噴漆。

  b)緊固松動固定支(框)架和管路接口;金屬螺紋連接處施涂潤滑脂。

  c)盛裝氣體滅火劑的鋼制無縫氣瓶和焊接氣瓶,自滅火劑充裝之日起,每滿三年的前一個月,應委托特種設備檢驗機構對氣瓶及容器閥檢驗一次;盛裝氮氣的無縫氣瓶,自充裝之日起,每滿五年的前一個月,應委托特種設備檢驗機構對氣瓶及容器閥檢驗一次。

  d)制冷機組按產品手冊要求的周期和方法補充或更換機油、制冷劑、冷凍油等易耗品,并更換干燥過濾器、汽液分離器、視液鏡等部件;用氮氣或壓縮空氣吹掃冷凝器散熱片以保持清潔。

  e)安全泄壓裝置應定期校驗。

7.10.3 驅動裝置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及工作狀態(tài)

  b)驅動氣體充裝壓力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外觀應完好,無變形、銹蝕和其他機械損傷;安裝應牢固,支、框架應無松動,連接管應無變形、裂紋及老化現象;驅動裝置組件應完整,銘牌、標志應清晰,驅動氣瓶上應標明對應防護區(qū)的編號、驅動介質名稱;手動操作裝置的防護罩、鉛封和安全標識應完整;氣單向閥的指示箭頭與氣體流向應一致。

  b)查看驅動氣體儲存容器內的壓力顯示,應不小于設計儲存壓力的90%;

  c)電磁驅動器電源電壓應符合設計要求,電氣連接線應采用金屬管保護,電磁閥啟閉功能應正常;機械驅動裝置傳動應靈活,無卡阻現象。

  定期保養(yǎng)方法

  a)盛裝驅動氣體的氣瓶自氣體充裝之日起,每滿五年的前一個月,應委托氣瓶檢驗機構對氣瓶及容器閥檢驗一次。

  b)定期保養(yǎng)方法其他同7.10.2。

7.10.4 選擇閥

  維護保養(yǎng)內容:外觀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外觀應完好,無變形、銹蝕和其他機械損傷;標志應清晰,應標明防護區(qū)名稱或編號,手柄位置應便于操作;選擇閥的指示箭頭與氣體流向應一致。

  b)操作選擇閥的手動裝置,啟閉應靈活。

  定期保養(yǎng)方法:金屬螺紋處,選擇閥手柄、壓臂與閥體的連接處,選擇閥氣動活塞、主活塞處施涂潤滑脂。

7.10.5 噴頭

  維護保養(yǎng)內容:外觀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外觀應完好,無變形,噴嘴孔口無堵塞,噴放范圍無嚴重遮擋,無附著物和懸掛物。

  b)查看設置在有粉塵、油霧等防護區(qū)的噴頭,其設置的防護裝置應完好有效,并應不影響滅火劑噴放且能自動開合。

7.10.6 管網及系統其它組件、附件

  維護保養(yǎng)內容:外觀及工作狀態(tài)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外觀應完好,無變形、銹蝕和其他機械損傷;安裝應牢固,支、框架應無松動,連接管應無變形、裂紋及老化現象;銘牌和防護區(qū)標志牌應完整清晰,手動操作裝置的防護罩、鉛封和安全標志應完整;滅火劑輸送管道、儲存容器的外表面宜涂紅色油漆。

  定期保養(yǎng)方法:

  a)對管道、支(框)吊架、閥門、壓力表彎等進行除污、除銹和噴漆。

  b)緊固恢復脫落或松動的管道、支(框)吊架、管路接口,金屬螺紋連接處施涂潤滑脂。

  c)每兩年應對室內管網和噴嘴進行一次吹掃,每年應對室外管網和噴嘴進行一次吹掃,保持管網暢通,吹掃應從噴嘴向干管方向進行,氣流流速不應小于20m/s。

7.10.7 氣體滅火系統聯動功能測試

  維護保養(yǎng)內容:系統聯動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自動模擬噴氣測試:

  1)IG 541混合氣體滅火系統及高壓二氧化碳滅火系統采用其充裝的滅火劑進行模擬噴氣測試,測試采用的儲存容器數為選定測試的防護區(qū)或保護對象設計用量所需容器總數的5%,且不得少于1個;低壓二氧化碳滅火系統采用二氧化碳滅火劑進行模擬噴氣測試,測試選定輸送管道最長的防護區(qū)或保護對象進行,噴放量不小于設計用量的10%;鹵代烷滅火系統采用氮氣或壓縮空氣進行模擬噴氣測試,氮氣或壓縮空氣儲存容器與被試驗的防護區(qū)或保護對象用的滅火劑儲存容器的結構、型號、規(guī)格應相同,連接與控制方式應一致,氮氣或壓縮空氣的充裝壓力按設計要求執(zhí)行,氮氣或壓縮空氣儲存容器數不少于滅火劑儲存容器數的20%,且不得少于1個。

  2)使符合聯動控制觸發(fā)條件的兩只獨立的火災探測器、或一只火災探測器和一只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發(fā)出火災報警信號,氣體滅火控制器接收到滿足聯動邏輯關系的首個聯動觸發(fā)信號后,應啟動設置在該防護區(qū)內的火災聲光警報器;氣體滅火控制器接收到第二個聯動觸發(fā)信號后,應發(fā)出聯動控制信號,關閉保護區(qū)域的電動送排風閥門、防火閥、門、窗等,停止通風空調系統,同時進入延時,延時應與設定時間相符;延時結束后,發(fā)出啟動氣體滅火裝置控制信號(預制滅火系統裝置多于1臺時,必須能同時啟動,其動作響應時差不得大于2s),同時應啟動設置在防護區(qū)入口處表示氣體噴放的火災聲光警報器;信號反饋裝置動作后,氣體防護區(qū)外的氣體噴放指示燈應工作正常,試驗氣體能噴入被試防護區(qū)內或保護對象上,且應能從每個噴嘴噴出,儲存容器間內的設備和對應防護區(qū)或保護對象的滅火劑輸送管道無明顯晃動和機械性損壞;氣體滅火控制器應能接收并顯示受控設備動作的反饋信號,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能顯示氣體滅火控制器的控制狀態(tài)信息、火災報警信號、啟動信號和受控設備的動作反饋信號,顯示的信息應與滅火控制器的顯示一致。平時無人工作的防護區(qū),可設置為無延遲的噴射,應在接收到首個聯動觸發(fā)信號后執(zhí)行除啟動氣體滅火裝置外的聯動控制,接收到第二個聯動觸發(fā)信號后,應啟動氣體滅火裝置。當氣體滅火控制器不直接連接火災探測器時,氣體滅火系統的聯動觸發(fā)信號應由火災報警控制器或消防聯動控制器發(fā)出,火災報警控制器或消防聯動控制器應接收并顯示氣體滅火控制器的啟動信號、停止信號。

  b)自動模擬啟動測試:將驅動裝置與閥門的動作機構脫離,或采用1個啟動電壓、電流與驅動裝置的啟動電壓、電流相同的負載代替。使符合聯動控制觸發(fā)條件的兩只獨立的火災探測器、或一只火災探測器和一只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發(fā)出火災報警信號,查看相關動作信號及聯動設備動作是否正常,延遲時間應與設定時間相符,響應時間滿足要求,有關聲、光報警信號和聯動設備動作應正確,驅動裝置應動作可靠。人工使壓力信號反饋裝置動作,相關防護區(qū)門外的氣體噴放指示燈應工作正常。

7.11 干粉滅火系統

7.11.1 干粉滅火控制裝置

  維護保養(yǎng)內容、方法和要求同7.10.1。

7.11.2 儲存裝置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

  b)密封面

  c)充裝量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外觀應完好,無變形、銹蝕和其他機械損傷;安裝應牢固,支應無松動,連接管應無變形、裂紋及老化現象;儲存裝置組件應完整,閥門動作應靈活,銘牌、標志應清晰;滅火劑單向閥的指示箭頭與滅火劑流向應一致,安全泄壓裝置的泄壓方向不應朝向操作面。

  b)查看所有外露接口防護堵、蓋封閉良好,接口螺紋和法蘭密封面無損傷。

  c)查看儲存容器出廠合格證、通過滅火劑充裝時稱重測量,實際充裝量不應小于設計充裝量,也不應超過設計充裝量3%。

  d)預制滅火系統的設備狀態(tài)和運行狀況應正常。

  定期保養(yǎng)方法:

  a)對設備表面除塵、除污,除壓力容器外,對金屬部件表面除銹和噴漆。

  b)緊固松動固定支架和管路接口;金屬螺紋連接處施涂潤滑脂。

  c)滅火劑到期應更換。打開儲存容器的裝粉孔,檢查滅火劑質量,若發(fā)現滅火劑受潮、變質或結塊,應更換新的同類滅火劑,同時取樣品送交檢驗機構進行性能檢查,若符合規(guī)定要求方可繼續(xù)使用。

  d)安全泄壓裝置應定期校驗。

  e)儲存容器一般于投用后3年內進行首次定期檢驗,以后的檢驗周期由檢驗機構根據壓力容器的安全狀況等級確定。

7.11.3 驅動裝置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及工作狀態(tài)

  b)啟動氣體、驅動氣體充裝壓力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外觀應完好,無變形、銹蝕和其他機械損傷;安裝應牢固,支、框架應無松動,連接管應無變形、裂紋及老化現象;驅動裝置組件應完整,閥門動作應靈活,銘牌、標志應清晰,啟動氣瓶上應標明對應防護區(qū)的編號、驅動介質名稱;驅動氣瓶上應標明驅動介質名稱;手動操作裝置的防護罩、鉛封和安全標識應完整;單向閥、減壓閥的指示箭頭與氣體流向應一致,安全泄壓裝置的泄壓方向不應朝向操作面,減壓器應處于規(guī)定位置,限位措施完好。

  b)查看啟動氣體、驅動氣體儲存容器內的壓力顯示,應不小于設計儲存壓力的90%;

  c)電磁驅動器電源電壓應符合設計要求,電氣連接線應采用金屬管保護,電磁閥啟閉功能應正常;機械驅動裝置傳動應靈活,無卡阻現象。

  定期保養(yǎng)方法

  a)盛裝二氧化碳、七氟丙烷、IG541的氣瓶自滅火劑充裝之日起,每滿三年的前一個月,盛裝氮氣或其他惰性氣體的氣瓶自滅火劑充裝之日起,每滿五年的前一個月,應委托氣瓶檢驗機構對氣瓶及容器閥檢驗一次。

  b)定期保養(yǎng)方法其他同7.11.2。

7.11.4 選擇閥

  維護保養(yǎng)內容、要求和方法同7.10.4。

7.11.5 噴頭

  維護保養(yǎng)內容:外觀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外觀應完好,無變形,噴嘴孔口無堵塞,噴放范圍無嚴重遮擋,無附著物和懸掛物。

  b)查看噴頭孔的防護裝置,防護裝置在滅火劑噴放時應能被自動吹掉或打開。

7.11.6 管網及系統其他組件、附件

  維護保養(yǎng)內容、方法和要求同7.10.6。

7.11.7 干粉滅火系統聯動功能測試

  維護保養(yǎng)內容:系統聯動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自動模擬噴放測試:

  1)模擬噴放測試時滅火劑儲存容器可不灌裝干粉,可采用氮氣或壓縮空氣進行測試,試驗氣瓶數不應小于驅動氣體儲瓶總數的20%,干粉儲存容器出口釋放裝置采用膜片結構時,可在試驗前卸除出口釋放裝置,用相同通徑的球閥代替。預制滅火系統模擬噴射試驗的防護區(qū)或保護對象任取兩套滅火裝置(不足三套取一套),儲壓滅火裝置換上只充氣不灌裝干粉的滅火裝置,非儲壓滅火裝置用實物。

  2)使符合聯動控制觸發(fā)條件的兩只獨立的火災探測器、或一只火災探測器和一只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發(fā)出火災報警信號,干粉滅火控制器接收到滿足聯動邏輯關系的首個聯動觸發(fā)信號后,應啟動設置在該防護區(qū)內的火災聲光警報器;干粉滅火控制器接收到第二個聯動觸發(fā)信號后,應發(fā)出聯動控制信號,關閉保護區(qū)域的電動送排風閥門、防火閥、門、窗等,停止通風空調系統,同時進入延時,延時應與設定時間相符且不得小于干粉儲存容器的增壓時間;延時結束后,發(fā)出啟動干粉滅火裝置控制信號(預制滅火系統裝置多于1臺時,必須能同時啟動,其動作響應時差不得大于2s),同時應啟動設置在防護區(qū)入口處表示干粉噴放的火災聲光警報器;信號反饋裝置動作后,防護區(qū)外的干粉噴放指示燈應工作正常,試驗氣體能噴入被試防護區(qū)內或保護對象上,且應能從每個噴嘴噴出,儲存容器間內的設備和對應防護區(qū)或保護對象的滅火劑輸送管道無明顯晃動和機械性損壞;干粉滅火控制器應能接收并顯示受控設備動作的反饋信號,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能顯示干粉滅火控制器的控制狀態(tài)信息、火災報警信號、啟動信號和受控設備的動作反饋信號,顯示的信息應與滅火控制器的顯示一致。當干粉滅火控制器不直接連接火災探測器時,干粉滅火系統的聯動觸發(fā)信號應由火災報警控制器或消防聯動控制器發(fā)出,火災報警控制器或消防聯動控制器應接收并顯示干粉滅火控制器的啟動信號、停止信號。

  b)自動模擬啟動測試:將驅動裝置與閥門的動作機構脫離,或采用1個啟動電壓、電流與驅動裝置的啟動電壓、電流相同的負載代替。使符合聯動控制觸發(fā)條件的兩只獨立的火災探測器、或一只火災探測器和一只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發(fā)出火災報警信號,查看相關動作信號及聯動設備動作是否正常,延遲時間應與設定時間相符,響應時間滿足要求,有關聲、光報警信號和聯動設備動作應正確,驅動裝置應動作可靠。人工使壓力信號反饋裝置動作,相關防護區(qū)門外的干粉噴放指示燈應工作正常。

7.12 固定消防炮滅火系統

7.12.1 消防供水設施

  固定水炮滅火系統、固定泡沫炮滅火系統消防供水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內容、方法和要求同7.4.1、7.4.2、7.4.3、7.4.4。

7.12.2 泡沫液儲罐、比例混合器(裝置)

  固定泡沫炮滅火系統泡沫液儲罐、比例混合器(裝置)的維護保養(yǎng)內容、方法同7.9.2、7.9.3。

7.12.3 干粉儲存裝置、驅動裝置

  固定干粉炮滅火系統干粉儲存裝置、驅動裝置的維護保養(yǎng)內容、方法同7.11.2、7.11.3。

7.12.4 消防炮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

  b)俯仰和水平回轉功能

  c)噴射試驗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外觀應完好,無銹蝕,無變形及其他機械性損傷,安裝應牢固,周圍無遮擋物或障礙物。與消防炮連接的電、液、氣管線應安裝牢固,且不得干涉回轉機構;安裝在防爆區(qū)內的消防炮應滿足該防爆區(qū)相應的防爆要求。

  b)現場手動操控消防炮,或消防控制室遠程操控、現場控制箱操控、無線控制器操控消防炮(具有遠程控制功能時),俯仰和水平回轉應靈活,轉向應準確,無卡阻現象;回轉范圍應與防護區(qū)相對應,操作角度應符合設計要求,動作時在設計規(guī)定的回轉范圍內與周圍的構件無觸碰;具有直流-噴霧轉換功能的滅火裝置,轉換功能應正常。無線控制的有效控制半徑應大于100m,消防控制室操作優(yōu)先權高于無線控制器。采用液(氣)源作動力的消防炮,其液(氣)壓源的實測工作壓力應符合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

  c)結合系統功能測試,對消防炮進行噴水、噴泡沫或噴氮氣試驗,應能正常噴射。

  定期保養(yǎng)方法:

  a)緊固消防炮和炮塔基座松動部位。

  b)對消防炮支架和法蘭處的外露螺紋處、蝸輪蝸桿嚙合處和其他轉動處施涂潤滑脂。

  c)對消防炮表面進行除塵、除污,消防炮使用后應傾斜炮管倒出腔內余液,泡沫炮噴射后應沖洗干凈,保持炮口向下。

  d)室外消防炮不使用時宜使用可快速揭脫的防雨罩保護。

7.12.5 管網及系統其他組件、附件

  維護保養(yǎng)內容、方法和要求同7.4.10、7.9.7、7.11.6。遠控閥門應具有快速啟閉功能,參與遠控炮系統聯動控制的控制閥,消防控制室遠程操控、現場控制箱操控、無線控制器操控啟、閉動作應正常,其啟閉信號應反饋至消防控制室。

7.12.6 固定水炮滅火系統功能測試

  維護保養(yǎng)內容:系統聯動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噴水測試:當為手動滅火系統時,以手動控制的方式對該門水炮保護范圍進行噴水測試,炮位處設置啟泵按鈕時,應能正常啟動消防泵。具有遠程控制功能的遠控炮系統,消防控制室應能對消防泵組、消防炮等系統組件進行單機操作與聯動操作或自動操作;當為自動滅火系統時,以手動和自動控制的方式對該門水炮保護范圍分別進行噴水測試。選取聯動單元,按下對應的聯動啟動按鈕,該單元應能按設計要求自動啟動消防泵組,打開閥門等相關設備,直至消防炮噴水,該單元設備的動作與信號反饋應符合設計要求;對具有自動啟動功能的聯動單元,采用對聯動單元的相關探測器輸入模擬啟動信號后,該單元應能按設計要求向消防泵站等有關部門發(fā)出聲光報警信號,自動啟動消防泵組,打開閥門等相關設備,直至消防炮噴水。系統自接到啟動信號至水炮炮口開始噴水的時間不應大于5min,其各項性能指標均應達到設計要求。消防水泵的啟、停狀態(tài)和故障狀態(tài),電動閥門的啟、閉狀態(tài)和故障狀態(tài),消防炮的俯仰、水平回轉動作等應能反饋至消防控制室。

  b)對不允許進行噴水測試的保護范圍,可關閉消防水泵出水總管控制閥、打開消防水泵試水管上的試水閥進行測試。

7.12.7 固定泡沫炮滅火系統功能測試

  維護保養(yǎng)內容:系統聯動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噴水測試:噴水測試同7.12.6,測試時可關閉泡沫液管路、非保護范圍的閥門。

  b)噴泡沫測試:噴水試驗完畢,將水放空后,以手動或自動控制的方式對該門泡沫炮保護范圍進行噴射泡沫測試。系統自接到啟動信號至泡沫炮口開始噴射泡沫的時間不應大于5min,噴射泡沫的時間應大于2min,實測泡沫混合液的混合比應符合設計要求。

  c)對不允許進行噴水、噴泡沫測試的保護范圍,可關閉消防炮的控制閥門,通過試驗接口進行測試。

  d)系統測試完畢,應對泡沫液泵、泡沫液管道、泡沫混合液管道、泡沫比例混合器(裝置)、管道過濾器或噴過泡沫的泡沫炮等用清水沖洗后放空,復原系統。

7.12.8 固定干粉炮滅火系統功能測試

  維護保養(yǎng)內容:系統聯動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模擬噴射測試:模擬噴放測試時滅火劑儲存容器可不灌裝干粉,可采用氮氣進行測試,試驗氣瓶數不應小于驅動氣體儲瓶總數的20%。當為手動滅火系統時,以手動控制的方式對該門干粉炮保護范圍進行一次噴射測試;具有遠程控制功能的遠控炮系統,消防控制室應能對干粉驅動裝置、消防炮等系統組件進行單機操作與聯動操作或自動操作;當為自動滅火系統時,以手動和自動控制的方式對該門干粉炮保護范圍各進行一次噴射測試。選取聯動單元,按下對應的聯動啟動按鈕,該單元應能按設計要求自動啟動干粉驅動裝置、釋放裝置,打開閥門等相關設備,直至消防炮噴射氮氣,該單元設備的動作與信號反饋應符合設計要求;對具有自動啟動功能的聯動單元,采用對聯動單元的相關探測器輸入模擬啟動信號后,該單元應能按設計要求發(fā)出啟動干粉滅火裝置控制信號,啟動干粉驅動裝置、釋放裝置,打開閥門等相關設備,直至消防炮噴射氮氣。系統自接到啟動信號至干粉炮口開始噴射氮氣的時間不應大于2min,其各項性能指標均應達到設計要求?,F場設置手動按鈕的干粉炮滅火系統,按下手動按鈕后,系統應按設計要求自動運行。消防控制室應能接收并顯示受控設備動作的反饋信號。

  b)模擬自動測試:將驅動裝置與閥門的動作機構脫離,或采用1個啟動電壓、電流與驅動裝置的啟動電壓、電流相同的負載代替。采用對聯動單元的相關探測器輸入模擬啟動信號后,查看相關動作信號及聯動設備動作是否正常。

7.13 防煙、排煙系統

7.13.1 防煙、排煙風機及控制柜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及工作狀態(tài)

  b)手動啟動、停止功能,自動啟動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設備外觀應完好,無腐蝕、銹蝕和明顯的機械損傷;風機出入口的防護網、傳動皮帶型的風機的防護罩應完好,風機接頭嚴密無破損;安裝應牢固,不應傾斜。風機和控制柜應有注明系統名稱和編號的標志牌;控制柜的電源信息應反饋至消防控制室,柜上的儀表、指示燈的顯示應正常,開關及控制按鈕靈活可靠,功能標注清晰,平時處于自動狀態(tài),柜內電氣線路應按標準敷設,無漏電和外絕緣皮破損現象。

  c)風機手動啟動、停止功能測試:操作風機控制柜的手、自動控制轉換開關,使控制柜處于手動控制狀態(tài),按下啟動按鈕,風機應能正常啟動,葉輪旋轉方向正確,運行平穩(wěn),無異常振動或聲響;分別手動操作控制柜啟動、停止按鈕,應能啟停每臺風機,風機啟動運行和停止應正常,指示燈、儀表顯示應正常。

  d)風機自動啟動功能測試:操作風機控制柜的手、自動控制轉換開關,使控制柜處于自動控制狀態(tài),結合系統功能測試、模擬輸入消防聯動控制的啟動信號,或者開啟常閉加壓送風口(閥)、排煙口(閥),查看對應的風機自動啟動情況;送風口(閥)、排煙口(閥)復位,通過消防控制室停止風機,或將風機對應的控制柜開關處于手動控制狀態(tài),按下停止按鈕停止風機。關閉排煙風機入口處的排煙防火閥,應能連鎖關閉排煙風機和補風機。當通風與排煙合用風機時,火災確認后,查看風機是否能夠自動切換到高速運行狀態(tài)。

  e)風機遠程啟動、停止功能測試:操作風機控制柜的手、自動控制轉換開關,使控制柜處于自動控制狀態(tài),通過消防控制室啟動、停止相應的風機。對應的風機應能自動啟動和停止。消防控制室應能顯示風機的啟動、停止和故障狀態(tài)。

  定期保養(yǎng)方法:

  a)對設備外觀進行擦拭、除污、除銹、除塵和噴漆。

  b)緊固電動機接線端子,緊固松動的螺栓,加固風機安裝基礎和支吊架。

  c)調整傳動皮帶松緊,加固聯軸器。

  d)檢查葉輪的磨損、腐蝕及變形情況,嚴重時應更換葉輪。

  e)風機控制柜的定期保養(yǎng)方法同7.2.1。

7.13.2 活動式擋煙垂壁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及工作狀態(tài)

  b)釋放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外觀應完好,表面無明顯凹痕和機械損傷,無阻礙垂壁動作的障礙物;組裝、拼接或連接等應牢固,不應有錯位、脫落和松動現象;標志應清晰。

  b)手動操作擋煙垂壁按鈕進行開啟、復位試驗,擋煙垂壁啟動與到位后停止應靈敏可靠,運行平穩(wěn)無卡滯,下降高度應符合設計要求;使同一防煙分區(qū)內符合聯動控制觸發(fā)條件的兩只感煙火災探測器發(fā)出火災報警信號,同一防煙分區(qū)內擋煙垂壁應在60s以內聯動下降到設計高度;擋煙垂壁下降到設計高度后應能將狀態(tài)信號反饋到消防控制室。切斷系統主電源,擋煙垂壁應能自動下降至擋煙工作位置。

  定期保養(yǎng)方法:

  a)清潔、潤滑擋煙垂壁的驅動機構、手動操作按鈕。

  b)除銹、清潔反饋觸點。

7.13.3 自動排煙窗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及工作狀態(tài)

  b)開啟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外觀應完好,安裝應牢固,無封堵、遮擋,手動開啟裝置標識應明顯;氣動排煙窗儲氣罐里的壓縮空氣的最低壓力值應保持在額定最低工作壓力以上。

  b)操作現場手動開啟裝置和在消防控制室開啟排煙窗,開啟應正常,開啟角度或平推距離應符合設計要求;手動復位應正常,關閉時應嚴密。切斷主動力源供應線路,關閉控制箱,現場的手動開啟裝置應能保證在斷電、聯動和自動功能失效的情況下,仍能手動開啟排煙窗。使同一防煙分區(qū)內符合聯動控制觸發(fā)條件的兩只獨立的火災探測器發(fā)出火災報警信號,同一防煙分區(qū)內自動排煙窗應在60s內或小于煙氣充滿儲煙倉時間內開啟完畢,排煙窗完全開啟后,狀態(tài)信號應能反饋到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應能監(jiān)控每扇自動排煙窗的啟閉,并能監(jiān)測電動排煙窗的電源供應狀態(tài)和氣動排煙窗的儲氣罐或儲氣瓶的壓力。

  c)采用溫度釋放裝置聯動的排煙窗,查看備用溫控釋放裝置數量,其數量不應少于總數的10%,且不少于10只。

  定期保養(yǎng)方法:

  a)清潔、潤滑排煙窗的驅動機構、手動開啟裝置。

  b)除銹、清潔反饋觸點。

  c)氣動排煙窗的供氣系統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保養(yǎng)。

7.13.4 防火閥、排煙防火閥

  維護保養(yǎng)內容:外觀及工作狀態(tài)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外觀應完好,無損傷,組件應齊全,標志應清晰,安裝應牢固;防火閥、排煙防火閥處于正常開啟狀態(tài)。

  b)手動操作防火閥、排煙防火閥進行關閉與復位試驗,關閉與復位操作應靈活可靠,無卡滯和阻礙,關閉時應嚴密。手動關閉風管上的排煙防火閥和電控防火閥,關閉信號應反饋至消防控制室;手動關閉排煙風機入口處排煙防火閥,應能聯鎖停止排煙風機,同時將關閉信號反饋至消防控制室。

  c)查看排煙防火閥備用易熔片數量,其數量不應少于總數的10%,且不少于10只。

  定期保養(yǎng)方法:

  a)對閥體、葉片、執(zhí)行機構進行清潔、除銹、潤滑。

  b)清潔溫感器,除銹、清潔反饋觸點。

  c)緊固松動、脫落的部件,緊固、修復支吊架。

7.13.5 送風口(閥)、排煙口(閥)

  維護保養(yǎng)內容:外觀及工作狀態(tài)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外觀應完好,無損傷,組件應齊全,標志應清晰,安裝應牢固;閥門處于正常關閉狀態(tài),關閉應嚴密。遠距離控制機構操作標識應清晰、正確。

  b)手動操作送風口(閥)、排煙口(閥)進行開啟、復位試驗,開啟與復位操作應靈活可靠,無卡滯和阻礙,遠距離控制機構的脫扣鋼絲連接不應松弛、脫落。模擬相應區(qū)域內符合聯動控制觸發(fā)條件的火災探測器或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發(fā)出火災報警,同一防火分區(qū)的常閉送風口(閥)和同一防煙分區(qū)內的排煙口(閥)應聯動開啟,閥門開啟后的狀態(tài)信號應能反饋到消防控制室,閥門開啟后應能聯動相應的風機啟動。查看送風口、排煙口的風向,使用風速計、微壓計,測量風速和前室、樓梯間余壓,應符合設計要求。

  定期保養(yǎng)方法同7.13.4。

7.13.6 消防風管(道)

  維護保養(yǎng)內容:外觀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查看消防風管(道)外觀應完好,無破損、脫落、變形、銹蝕,各連接處和吊、支架應牢固。

  定期保養(yǎng)方法:

  a)修復變形風管(道),修補或更換破損風管。

  b)加固風管吊、支架。

  c)清除風管(道)內異物。

7.13.7 防煙、排煙系統聯動功能測試

  維護保養(yǎng)內容:系統聯動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防煙系統聯動功能測試:模擬加壓送風口所在防火分區(qū)內的兩只獨立的火災探測器或一只火災探測器與一只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報警信號,消防聯動控制器應能在15s內聯動開啟該防火分區(qū)樓梯間的全部加壓送風機、該防火分區(qū)內著火層及其相鄰上下層前室及合用前室的常閉加壓送風口(閥),同時開啟加壓送風機。消防控制室應能顯示防煙系統的送風機、閥門等設施啟閉狀態(tài)。

  b)排煙系統聯動功能測試:機械排煙系統中的常閉排煙閥或排煙口應具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開啟、消防控制室手動開啟和現場手動開啟功能,其開啟信號應能與排煙風機聯動。模擬同一防煙分區(qū)內且位于活動式擋煙垂壁附近的兩只獨立的感煙火災探測器的報警信號,消防聯動控制器應在15s內聯動相應防煙分區(qū)的全部活動式擋煙垂壁,60s以內擋煙垂壁應開啟到位。模擬同一防煙分區(qū)內的兩只獨立的火災探測器的報警信號,消防聯動控制器應在15s內聯動開啟相應防煙分區(qū)的全部自動排煙窗、排煙口(閥)、排煙風機和補風設施,并應在30s內自動關閉與排煙無關的通風、空調系統,自動排煙窗應在60s內或小于煙氣充滿儲煙倉時間內開啟完畢。消防控制室應能顯示排煙系統的排煙風機、補風機、閥門、活動式擋煙垂壁和空氣調節(jié)系統的電動防火閥等設施啟閉狀態(tài)。

7.14 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

7.14.1 應急照明控制器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及工作狀態(tài)

  b)應急啟動控制功能、故障報警功能、自檢功能、消音功能、復位功能、電源自動轉換功能等基本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控制器外觀應完好,無明顯的機械損傷;安裝應牢固,不應傾斜;外部線路應無缺損,接線端子應無松脫,線標端子標識應清晰,外部接口接觸良好;接地應牢固,永久性標識明顯。

  b)通過面板指示燈、提示音和文字等方式查看控制器指示燈、顯示屏、音響器件等應完好有效,開關和按鍵靈活可靠,功能標注清晰。

  c)自動應急啟動控制功能測試:可結合系統聯動功能測試進行。模擬火災報警,火災報警控制器的火警控制輸出觸點應動作,或消防聯動控制器應發(fā)出相應聯動控制信號,應急照明控制器應發(fā)出系統自動應急啟動信號,顯示啟動時間,按預設邏輯控制配接的消防應急燈具光源的應急點亮,A型集中電源、A型應急照明配電箱保持主電源輸出,B型集中電源轉入蓄電池電源輸出、B型應急照明配電箱切斷主電源輸出;應急照明控制器應能接收、顯示、保持火災報警控制器的火災報警輸出信號、消防聯動控制器聯動控制信號和燈具、集中電源或應急照明配電箱的工作狀態(tài)信息。系統設置多臺應急照明控制器時,起集中控制功能的應急照明控制器應能按預設邏輯自動、手動控制其他應急照明控制器配接系統設備的應急啟動,接收、顯示、保持其他應急照明控制器及其配接的燈具、集中電源或應急照明配電箱的工作狀態(tài)信息。

  d)手動應急啟動控制功能測試:手動操作應急照明控制器的一鍵啟動按鈕,應急照明控制器應發(fā)出手動應急啟動信號,顯示啟動時間,按預設邏輯控制配接的消防應急燈具光源的應急點亮、集中電源轉入蓄電池電源輸出、應急照明配電箱切斷主電源的輸出。

  e)控制器的故障報警功能、自檢功能、消音功能、復位功能、電源自動轉換功能等基本功能的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同7.3.3。

  定期保養(yǎng)方法同7.3.3。

7.14.2 應急照明集中電源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及工作狀態(tài)

  b)電源分配輸出功能、應急轉換功能、故障報警功能、消音功能、集中控制型電源集中電源通信故障連鎖控制功能等基本功能

  c)應急轉換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外觀應完好,無明顯的機械損傷;安裝應牢固,不應傾斜;接地應牢固,永久性標識明顯;主電電壓、電池電壓、輸出電壓、輸出電流、主電工作狀態(tài)、應急工作狀態(tài)、充電狀態(tài)、故障狀態(tài)的顯示應正常,開關及控制按鈕靈活可靠,功能標注清晰。操作模擬主電源故障的自復式試驗按鈕(或開關),應能正常工作。

  b)分別以自動(集中控制型系統、設有區(qū)域火災報警系統的非集中控制型系統)、手動方式使應急照明集中電源轉入應急工作狀態(tài),查看主電源和蓄電池電源輸出情況應正常;系統應急啟動后,除指示狀態(tài)可變的標志燈具外,集中控制型系統內的各類設備應保持應急工作狀態(tài)直至系統復位。

  c)根據產品說明書的操作方法,測試集中電源的故障報警功能、消音功能和集中控制型集中電源通信故障連鎖控制功能等基本功能,均應正常。

  定期保養(yǎng)方法同7.2.3。

7.14.3 應急照明配電箱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及工作狀態(tài)

  b)主電源分配輸出功能,集中控制型應急照明配電箱主電源輸出關斷測試功能、通信故障連鎖控制功能等基本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配電箱外觀應完好,無明顯的機械損傷;安裝應牢固,不應傾斜;接地應牢固,永久性標識明顯;配電上的儀表、指示燈的顯示應正常,開關及控制按鈕靈活可靠,功能標注清晰,配電箱內電氣線路應按標準敷設,無漏電和外絕緣皮破損現象。

  b)分別以自動(集中控制型系統、設有區(qū)域火災報警系統的非集中控制型系統)、手動方式使應急照明集中電源轉入應急工作狀態(tài),查看主電源輸出和輸出切斷情況應正常;系統應急啟動后,除指示狀態(tài)可變的標志燈具外,集中控制型系統內的各類設備應保持應急工作狀態(tài)直至系統復位。

  c)當系統為集中控制型時,根據產品說明書的操作方法,測試應急照明配電箱通信故障連鎖控制功能應正常。

  定期保養(yǎng)方法同7.2.1。

7.14.4 消防應急照明燈具和消防應急標志燈具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及工作狀態(tài)

  b)應急點亮、熄滅的響應時間

  c)應急工作持續(xù)時間

  d)疏散照明的地面水平最低照度、備用照明的作業(yè)面最低照度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外觀應完好,無明顯的機械損傷;安裝應牢固,不應有明顯松動;燈具周圍應無遮擋,持續(xù)型標志燈具的光源均應處于點亮狀態(tài),方向標志燈箭頭的指示方向應按照疏散指示方案指向疏散方向,并導向安全出口;自帶電源型燈具主電、充電、故障狀態(tài)指示燈顯示應正常。

  b)自動或手動應急啟動系統,消防應急燈具應轉入應急點亮或熄滅狀態(tài),用秒表計時,測量燈具光源應急點亮、熄滅的響應時間,高危險場所燈具光源應急點亮的響應時間不應大于0.25s,其他場所燈具光源應急點亮的響應時間不應大于5s,具有兩種及以上疏散指示方案的場所,標志燈光源點亮、熄滅的響應時間不應大于5s。

  c)手動應急啟動系統,測量燈具在蓄電池供電狀態(tài)下的應急工作持續(xù)時間。

  d)使消防應急照明燈具處于應急點亮狀態(tài),使用照度計,測量兩個消防應急照明燈具之間地面中心的照度,應符合設計要求。達到規(guī)定的應急工作狀態(tài)持續(xù)時間時,重復測量上述測點的照度。

  e)避難間(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備發(fā)電機房、配電室、防排煙機房以及發(fā)生火災時仍需正常工作、值守的區(qū)域,切斷為備用照明燈具供電的正常照明電源輸出;消防電源專用應急回路供電應能自動投入為備用照明燈具供電,測量備用照明時作業(yè)面的最低照度不應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定期保養(yǎng)方法:

  a)修復或更換損壞的消防應急照明燈具面板、燈箱或光源,緊固松動的燈具及接線。

  b)采用清潔工具清潔燈具表面。

7.14.5 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聯動功能測試

  維護保養(yǎng)內容:系統聯動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集中控制型系統的聯動功能測試:

  1)使報警區(qū)域內任兩只火災探測器,或一只火災探測器和一只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發(fā)出火災報警信號,火災報警控制器的火警控制輸出觸點應動作,或消防聯動控制器應發(fā)出相應聯動控制信號;應急照明控制器應發(fā)出系統自動應急啟動信號,系統內所有的非持續(xù)型照明燈的光源應應急點亮、持續(xù)型燈具的光源應由節(jié)電點亮模式轉入應急點亮模式,燈具光源應急點亮的響應時間應符合要求;B型集中電源應轉入蓄電池電源輸出、B型應急照明配電箱應切斷主電源輸出,A型集中電源、A型應急照明配電箱應保持主電源輸出,切斷集中電源的主電源,集中電源應自動轉入蓄電池電源輸出。

  2)需要借用相鄰防火分區(qū)疏散的防火分區(qū),使消防聯動控制器發(fā)送的被借用防火分區(qū)的火災報警區(qū)域信號;應急照明控制器接收到被借用防火分區(qū)的火災報警區(qū)域信號后,應能按不可借用相鄰防火分區(qū)疏散工況條件對應的疏散指示方案,控制該區(qū)域內需要變換指示方向的方向標志燈改變箭頭指示方向,控制被借用防火分區(qū)入口處設置的出口標志燈的“出口指示標志”的光源熄滅、“禁止入內”指示標志的光源應急點亮;燈具改變指示狀態(tài)的響應時間應符合要求;該區(qū)域內其他標志燈的工作狀態(tài)不應被改變。

  3)需要采用不同疏散預案的交通隧道、地鐵隧道、地鐵站臺和站廳等場所,使消防聯動控制器發(fā)出代表相應疏散預案的消防聯動控制信號;應急照明控制器接收到代表相應疏散預案的消防聯動控制信號后,應能按對應的疏散指示方案,控制該區(qū)域內需要變換指示方向的方向標志燈改變箭頭指示方向,控制該場所需要關閉的疏散出口處設置的出口標志燈的“出口指示標志”的光源熄滅、“禁止入內”指示標志的光源應急點亮,燈具改變指示狀態(tài)的響應時間應符合要求;該區(qū)域內其他標志燈的工作狀態(tài)不應改變。

  4)手動操作應急照明控制器的一鍵啟動按鈕,系統內所有的非持續(xù)型照明燈的光源應應急點亮、持續(xù)型燈具的光源應由節(jié)電點亮模式轉入應急點亮模式。集中電源應轉入蓄電池電源輸出、應急照明配電箱應切斷主電源的輸出。

  b)非集中控制型系統的聯動功能測試:

  1)設置區(qū)域火災報警系統的場所,使報警區(qū)域內任兩只火災探測器,或一只火災探測器和一只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發(fā)出火災報警信號;火災報警控制器的火警控制輸出觸點應動作,控制系統蓄電池電源的轉換;燈具采用集中電源供電時,集中電源應轉入蓄電池電源輸出;燈具采用自帶蓄電池供電時,應急照明配電箱應切斷主電源輸出;所配接的所有非持續(xù)型照明燈的光源應應急點亮、持續(xù)型燈具的光源應由節(jié)電點亮模式轉入應急點亮模式。

  2)未設置區(qū)域火災報警系統的場所,燈具采用集中電源供電時,手動操作集中電源的應急啟動控制按鈕,集中電源應轉入蓄電池電源輸出,其所配接的所有非持續(xù)型照明燈的光源應應急點亮、持續(xù)型燈具的光源應由節(jié)電點亮模式轉入應急點亮模式;燈具采用自帶蓄電池供電時,手動操作應急照明配電箱的應急啟動控制按鈕,應急照明配電箱應切斷主電源輸出,其所配接的所有非持續(xù)型照明燈的光源應應急點亮、持續(xù)型燈具的光源應由節(jié)電點亮模式轉入應急點亮模式。

7.15 防火分隔設施

 7.15.1 防火門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

  b)啟閉功能、聯動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防火門外觀應完好,門框、門扇及各配件完整,表面應平整、光潔,無明顯凹痕或機械損傷,門框與門扇、門扇與門扇的縫隙處嵌裝的防火密封件應牢固、完好;標識標牌明顯、清晰;鋼質防火門門框內應充填水泥砂漿。

  b)查看防火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除特殊情況外);手動關閉防火門后應能從任何一側手動開啟;設置在疏散通道上并設有出入口控制系統的防火門,應能保證火災時不需使用鑰匙等任何工具即能從內部易于打開,并應在顯著位置設置具有使用提示的標識;雙扇和多扇防火門應能按順序關閉;門扇應啟閉靈活,應無反彈、翹角、卡阻和關閉不嚴現象。

  c)查看常閉防火門應在其明顯位置設置“保持防火門關閉”等提示標識;從門的任意一側手動開啟,應能自動關閉。當裝有信號反饋裝置時,開、關狀態(tài)信號應反饋到消防控制室。

  d)防火門系統聯動功能測試:常開防火門應能在火災時自動關閉,使報警區(qū)域內符合聯動控制觸發(fā)條件的兩只獨立的火災探測器,或一只火災探測器和一只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發(fā)出火災報警信號,消防聯動控制器或防火門監(jiān)控器應能聯動控制防火門自動關閉,并應將關閉信號反饋至消防控制室?,F場手動啟動常開防火門關閉裝置和在消防控制室啟動防火門關閉功能,查看防火門動作情況及消防控制室信號顯示情況。

  定期保養(yǎng)方法:

  a)防火門及各配件清潔、除銹、潤滑,清潔信號反饋裝置、控制裝置。

  b)修復或更換防火密封件、損壞部件。

7.15.2 防火窗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

  b)活動式防火窗啟閉功能、聯動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防火窗外觀應完好,表面應平整、光潔,無明顯凹痕或機械損傷;有密封要求的防火窗,窗框密封槽內鑲嵌的防火密封件應牢固、完好;標識標牌明顯、清晰;鋼質防火窗窗框內應充填水泥砂漿,活動式防火窗應裝配火災時能控制窗扇自動關閉的溫控釋放裝置。

  b)使報警區(qū)域內符合聯動控制觸發(fā)條件的兩只獨立的火災探測器,或一只火災探測器和一只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發(fā)出火災報警信號,消防聯動控制器應能聯動控制活動式防火窗自動關閉,并應將關閉信號反饋至消防控制室?,F場手動啟動活動式防火窗窗扇啟閉控制裝置和在消防控制室啟動防火窗關閉功能,查看防火門動作情況及消防控制室信號顯示情況?;顒邮椒阑鸫伴_啟應靈活,并應能完全關閉,無啟閉卡阻現象。

  定期保養(yǎng)方法:

  a)防火窗及各配件清潔、除銹、潤滑,清潔啟閉控制裝置、溫控釋放裝置。

  b)修復或更換損壞部件。

7.15.3 防火卷簾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

  b)防火卷簾控制器的控制功能、火災報警功能、故障報警功能、自檢功能、消音功能、復位功能、電源自動轉換功能等基本功能

  c)升降功能、聯動功能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防火卷簾外觀應完好,鋼質簾面及卷門機、控制器等金屬零部件的表面不應有裂紋、壓坑及明顯的凹凸、錘痕等缺陷,無機纖維復合簾面,不應有撕裂、缺角、挖補、傾斜、跳線、斷線、經緯紗密度明顯不勻等缺陷;組件應齊全、完好,手動拉鏈和手動速放裝置應便于操作且不應加鎖,標識標牌明顯、清晰;安裝應牢固,緊固件無松動現象;防火卷簾、防護罩等與樓板、梁、墻、柱之間空隙采用的防火封堵應完好有效,無破損脫落。

  b)手動操作防火卷簾控制器上的按鈕(部分產品具備)、防火卷簾兩側設置的手動控制按鈕和在消防控制室控制防火卷簾執(zhí)行下降、停止、上升動作,卷簾應升降自如,運行時平穩(wěn)順暢、無卡澀、碰撞、沖擊現象,消防控制室應接收并顯示防火卷簾下降至樓板面的反饋信號。手動操作防火卷簾控制器速放控制裝置,或人工拉動手動速放裝置(鋼絲繩拉環(huán)),防火卷簾能夠依靠自重下降;人工拉動卷門機的手動拉鏈,應能機械控制防火卷簾下降。

  c)防火卷簾聯動功能測試:

  1)疏散通道上設置的防火卷簾系統,當防火卷簾控制器不配接火災探測器時,使一只專門用于聯動防火卷簾的感煙火災探測器,或報警區(qū)域內符合聯動控制觸發(fā)條件的兩只感煙火災探測器發(fā)出火災報警信號,消防聯動控制器應發(fā)出控制防火卷簾下降至距樓板面1.8m處的啟動信號,點亮啟動指示燈,防火卷簾控制器應能控制防火卷簾降至距樓板面1.8m處;使一只專門用于聯動防火卷簾的感溫火災探測器發(fā)出火災報警信號,消防聯動控制器應發(fā)出控制防火卷簾下降至樓板面的啟動信號,防火卷簾控制器應能控制防火卷簾下降至樓板面;消防聯動控制器應能接收并顯示防火卷簾下降至距樓板面1.8m處、樓板面的反饋信號,消防控制器圖形顯示裝置應能顯示火災報警控制器的火災報警信號、消防聯動控制器的啟動信號和設備動作的反饋信號,且顯示的信息應與控制器的顯示一致。

  2)疏散通道上設置的防火卷簾系統,當防火卷簾控制器配接火災探測器時,使一只專門用于聯動防火卷簾的感煙火災探測器發(fā)出火災報警信號,防火卷簾控制器應能控制防火卷簾降至距樓板面1.8m處;使一只專門用于聯動防火卷簾的感溫火災探測器發(fā)出火災報警信號,防火卷簾控制器應能控制防火卷簾下降至樓板面;消防聯動控制器應能接收并顯示防火卷控制器配接的火災探測器的火災報警信號、防火卷簾下降至距樓板面1.8m處、樓板面的反饋信號,消防控制器圖形顯示裝置應顯示火災探測器的火災報警信號和設備動作的反饋信號,且顯示的信息應與消防聯動控制器的顯示一致。

  3)非疏散通道上設置的防火卷簾系統,使報警區(qū)域內符合聯動控制觸發(fā)條件的兩只火災探測器發(fā)出火災報警信號,消防聯動控制器應發(fā)出控制防火卷簾下降至樓板面的啟動信號,點亮啟動指示燈,防火卷簾控制器應能控制防火卷簾下降至樓板面;消防聯動控制器應能接收并顯示防火卷簾下降至樓板面的反饋信號,消防控制器圖形顯示裝置應顯示火災報警控制器的火災報警信號、消防聯動控制器的啟動信號和設備動作的反饋信號,且顯示的信息應與控制器的顯示一致。

  d)防火卷簾控制器的故障報警功能、自檢功能、消音功能、復位功能、電源自動轉換功能等基本功能的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同7.3.3。

  定期保養(yǎng)方法:

  a)防火卷簾及各配件清潔、除銹、潤滑。

  b)加固各緊固件,修復或更換損壞部件。

  c)防火卷簾控制器的定期保養(yǎng)方法同7.3.3。

7.15.4 防火封堵

  維護保養(yǎng)內容:

  a)外觀

  b)材料選用、構造做法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防火封堵組件應完好,封堵應密實,無脫落、移位、變形和開裂。

  b)查看防火封堵材料的類型應與封堵部位縫隙或開口大小相適宜。對于建筑縫隙,宜選用柔性有機堵料、防火密封膠、防火密封漆等及其組合;對于環(huán)形間隙較小的貫穿孔口,宜選用柔性有機堵料、防火密封膠、泡沫封堵材料、阻火包帶、阻火圈等及其組合;對于環(huán)形間隙較大的貫穿孔口,宜選用無機堵料、阻火包、阻火模塊、防火封堵板材、阻火包帶、阻火圈等及其組合。

  定期保養(yǎng)方法:

  修補或更換缺少、失效的防火封堵材料。

7.16 滅火器

  維護保養(yǎng)內容:外觀

  檢查、測試方法和要求:

  a)查看滅火器箱的標識及使用說明應清晰完好,外觀應無明顯缺陷和機械損傷,開啟應靈活,無障礙物遮擋、阻塞、拴系、上鎖。

  b)查看滅火器壓力指示器的指針應在綠區(qū)范圍內(二氧化碳滅火器和儲氣瓶式滅火器可用稱重法檢查);滅火器的銘牌、生產日期和維修日期等標志及操作說明應齊全、清晰,應無超期使用現象;滅火器的噴嘴及軟管應無堵塞、變形、裂紋及老化等問題,筒體不應存在機械損傷、明顯銹蝕、滅火劑泄漏等異常情況,鉛封、銷閂等保險裝置應完好。查看推車式滅火器的行駛機構,應完好、移動順暢。

  c)查看手提式滅火器的掛鉤、托架不應出現松動、脫落、斷裂和明顯變形,滅火器的發(fā)光指示標志應無明顯缺陷和損傷,指示應準確;查看滅火器設置點的環(huán)境溫度,不得超出滅火器的使用溫度范圍,且環(huán)境溫度宜在-5℃~45℃,室外放置滅火器的防雨、防曬措施應完好有效。

  定期保養(yǎng)方法:

  a)用專用清潔工具或軟布清潔滅火器。

  b)需維修、報廢的滅火器應由滅火器生產企業(yè)或其授權的維修機構進行。水基型滅火器的維修期限為出廠期滿3年,首次維修以后每滿1年;干粉滅火器、潔凈氣體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的維修期限為出廠期滿5年,首次維修以后每滿2年;滅火器存在機械損傷、明顯銹蝕、滅火劑泄漏、被開啟使用過應及時進行維修。滅火器出廠時間達到規(guī)定的報廢期限(水基型滅火器6年,干粉滅火器、潔凈氣體滅火器10年,二氧化碳滅火器12年)或符合其他報廢條件時應報廢。

  c)每次送修的滅火器數量不得超過計算單元配置滅火器總數量的1/4。超出時,應選擇相同類型和操作方法的滅火器替代,替代滅火器的滅火級別不應小于原配置滅火器的滅火級別。

7.17 其他消防設施

  蒸汽滅火系統、探火管滅火裝置、余壓監(jiān)控系統、輔助疏散電梯等其他消防設施和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的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內容、方法和要求,應按照生產企業(yè)提供的維護保養(yǎng)標準或按照相關規(guī)定參照類似產品或系統維護保養(yǎng)要求執(zhí)行。

8 維護保養(yǎng)記錄表

8.1 《四川省消防系統維護保養(yǎng)記錄表》記錄的執(zhí)業(yè)內容應客觀、真實、完整地反映維護保養(yǎng)過程的全部工作,并與維護保養(yǎng)合同內容應一致。消防技術服務機構不得出具虛假、失實報告。

8.2 《四川省消防系統維護保養(yǎng)記錄表》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a)項目概況及維護保養(yǎng)內容、周期(區(qū)間);

  b)《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錄入信息》打印件;

  c)項目組人員組成及其注冊證書號、職業(yè)技能鑒定證書號和影印件;

  d)維護保養(yǎng)周期(區(qū)間)檢查、測試、維修、保養(yǎng)等維護保養(yǎng)工作落實情況;

  e)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原始記錄表;

  f)《四川省消防系統維護保養(yǎng)記錄表》格式見本文件附錄F。

8.3 《四川省消防系統維護保養(yǎng)記錄表》的編制、審核和批準要求如下:

  a)項目組操作人員編制維護保養(yǎng)記錄表,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分別審核、簽發(fā)維護保養(yǎng)記錄表;

  b)維護保養(yǎng)記錄表應由項目操作人員、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等簽名并加蓋執(zhí)業(yè)印章,同時加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印章。

8.4 《四川省消防系統維護保養(yǎng)記錄表》出具時間不得遲于次月維護保養(yǎng)任務開始前,期間因故未能完成維護保養(yǎng)任務的,應當在維護保養(yǎng)記錄表中注明理由。

8.5 《四川省消防系統維護保養(yǎng)記錄表》的作廢與修改要求如下:

  a)發(fā)現已完成的維護保養(yǎng)記錄表有錯誤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可作廢、修改維護保養(yǎng)記錄表,重新編制簽發(fā);

  b)修改后的維護保養(yǎng)記錄表應重新生成新的報告書號并生成新的編碼(新維護保養(yǎng)記錄表號為原維護保養(yǎng)記錄表號加后綴“一1、一2”等);

  c)原維護保養(yǎng)記錄表應保留在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項目維護保養(yǎng)檔案中,并在備注欄中注明“作廢”,紙質報告封面和騎縫加蓋“作廢”章,并對維護保養(yǎng)記錄表作廢、修改原因進行說明,由項目組原編制、審核、批準的人員簽字;

  d)作廢、修改已完成的維護保養(yǎng)記錄表需經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編制、審核、批準維護保養(yǎng)記錄表的原注冊執(zhí)業(yè)人員順序操作;原注冊執(zhí)業(yè)人員因特殊原因不能進行操作的,應由原注冊執(zhí)業(yè)人員授權其他注冊執(zhí)業(yè)人員作廢、修改。

  e)重新生成的維護保養(yǎng)記錄表應在次月維護保養(yǎng)任務開始前完成。

8.6 《四川省消防系統維護保養(yǎng)記錄表》一式二份,送委托單位一份,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留存一份。

9 維護保養(yǎng)檔案

9.1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制定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檔案管理制度,明確檔案管理要求,對檔案統一保管、備查。

9.2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按照維護保養(yǎng)項目建立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檔案,檔案應翔實、全面反映維護保養(yǎng)工作全部情況。檔案形式包括紙質檔案、電子檔案等,保管期限為6年。

9.3 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檔案包括但不僅限于以下內容:

  a)項目檔案目錄;

  b)《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合同》、合同增加或修改文件;

  c)維護保養(yǎng)工作計劃;

  d)項目派發(fā)工單;

  e)《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項目概況表》(見附錄G)、《建筑消防設施統計表》(見附錄H,由委托單位提供);

  f)《四川省消防系統維護保養(yǎng)記錄表》;

  g)《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原始記錄表》、《建筑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

  h)技術交底、會議記錄、情況報告、維護保養(yǎng)過程中的圖像采集資料;

  I)其他相關資料。

 

附錄及電子版可點擊查看:

《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操作規(guī)程》含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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